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孙凯君女士主持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8.40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等相关内容作出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2名调整为21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66.40万股调整为
1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由198.00万股调整为179.6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聚、张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5月22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4.66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1名激励对象授予1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议案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聚、张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