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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弘高:(2023-028)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5月22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弘高创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因资不抵债,净资产为负。公司拟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上述事项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公司能否申请预重整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2、即便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预重整受理不等同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公司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公司2023年1月6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仍在进行中,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4、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2022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3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持续被冻结,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七)项的相关规定,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申请预重整的原因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2022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经触发深交所上市公司“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主营业务板块近两年经营都处于非正常状态,到期债务无法偿付,现金流枯竭,经营困难。虽然公司目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公司多年深耕于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领域,目前已形成以“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产业布局,具有一定的重整价值。

综上所述,公司的设计施工(EPC)能力拥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重整价值。通过重整能够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及经营风险的进一步恶化,帮助公司尽快恢复盈利能力,重回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据此,鉴于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尚具备重整价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七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 的规定(一)》第二条、第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之规定,公司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

二、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可能存在的障碍

1、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事项,但后续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2、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存在不确定性

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过法院审议是否受理,但法院是否受理公司预重整申请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同时,即便预重整申请受理后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强与相关各方沟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重整方案。

三、本次申请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仅为公司初步意向,还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此外,即便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后续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能否进入正式重整程序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及公司将在预重整期间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公司的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公司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可能面临完成业绩补偿履行股份注销义务。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无减持计划。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拟申请预重整事项仅为公司初步意向,后续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法院能否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公司的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公告日,立案调查尚在进行中,尚未有最终结论,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3年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1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2022年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2年度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持续被冻结,公司股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七)项的相关规定,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同时,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0年至2022年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均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5、截至公告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五个交易日低于 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的规定,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 1 元/股,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6、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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