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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弘高:(2023-025)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宁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何天先生、张光华先生、乔琦先生、沈道富先生、苏江先生、陈川先生、彭忠先生、朱金淮先生、燕灏先生、薛浩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

变更前住所变更后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8号6层60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议案》鉴于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修订,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第五条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兴隆街58号6层605。”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现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债务人向法院提出预重整的条件,并符合管辖法院相关规则有关提出预重整申请的条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预重整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在2023年6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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