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向朱唯、潘建新、林荣祥、吴薇宁、范建平、唐蓉、俞彪及无锡格安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等合计持有的无锡格林通安全装备有限公司67%的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愿且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该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或者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
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名:
单森林 | 张慧 | 单颖 | ||
封睿 | 仝骅 | 王征 | ||
李书亚 |
全体监事签名:
马桂林 | 孙玉珍 | 白旭春 |
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廉五州 | 邓婧 | 邓再宏 | ||
邹洋 |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