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17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6GWh储能电池项目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能布局,增强公司储能业务的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在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投资建设储能1号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建设年产36GWh储能电池,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本项目一期建设年产12GWh储能电池项目;本项目二期建设年产12GWh储能电池项目,三期建设年产12GWh储能电池项目。本项目总投资约1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审议批准上述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具体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并组织实施。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增强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河南省鹏辉电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鹏辉”)、珠
提供完整的电源解决方案海鹏辉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鹏辉”)、衢州鹏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鹏辉”)、鹏辉能源常州动力锂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鹏辉”)、广州鑫晟创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晟创瀛”)的资本实力,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快速高质量发展,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1元/股向河南鹏辉增资6亿元,增加注册资本6亿元;以1元/股向珠海鹏辉增资3亿元,增加注册资本3亿元;以1元/股向衢州鹏辉增资2亿元,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以1元/股向常州鹏辉增资1亿元,增加注册资本1亿元;以1元/股向鑫晟创瀛增资0.9亿元,增加注册资本0.9亿元。增资完成后,河南鹏辉的注册资本将由3.8亿元增加至9.8亿元,珠海鹏辉的注册资本将由2.6亿元增加至5.6亿元,衢州鹏辉的注册资本将由1亿元增加至3亿元,常州鹏辉的注册资本将由2亿元增加至3亿元,鑫晟创瀛的注册资本将0.1亿元增加至1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