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的说明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51.19%股权,购买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农业发展集团舟山远洋渔业有限公司20.89%股权,购买中国水产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渔环球海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5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事宜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制度,对本次交易进展和内部信息等进行有效保密,以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前持续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2、公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立即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3、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4、公司与聘请的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
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整理本次交易的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综上,公司及相关人员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