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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比特: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2

证券代码:833429 证券简称:康比特 公告编号:2023-061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何营路九号院康比特健康产业园2号楼2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白厚增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8,367,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471,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就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就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议案内容:

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的各项财务指标和财务数据,财务部门就2022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和汇报,并形成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2023年的经营规划和目标,财务部门对2023年的财务工作做了预算和汇总,并形成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经营需要,公司编制了《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0,998,87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属于单方受益性关联担保。关联股东白厚增、天津康维健康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惠力康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自愿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一时点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选择理财产品的类型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一年以内)银行理财产品及进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授权董事长白厚增先生和财务部门负责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68,367,825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白厚增、王一凡、孙宇含、焦颖、杨则宜、李奇庚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俞放虹、付立家、张志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决定提名许来宾、朱兆骐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通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4.1《提名白厚增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4.2《提名李奇庚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4.3《提名王一凡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4.4《提名孙宇含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4.5《提名焦颖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4.6《提名杨则宜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3.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5.1《提名俞放虹女士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5.2《提名付立家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5.3《提名张志军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4.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6.1《提名许来宾先生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16.2《提名朱兆骐先生为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8,367,825100%当选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三)《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1,782,275100%00%00%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11,782,275100%00%00%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14.1《提名白厚增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4.2《提名李奇庚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4.3《提名王一凡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4.4《提名孙宇含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4.5《提名焦颖女士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4.6《提名杨则宜先生为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5.1《提名俞放虹女士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15.2《提名付立家先生为董事会独立11,782,275100%当选
董事候选人》
15.3《提名张志军先生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1,782,275100%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邓文胜、马鹏瑞、高烨涵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职位职位变动生效日期会议名称生效情况
白厚增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李奇庚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焦颖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杨则宜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孙宇含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王一凡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俞放虹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付立家独立董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审议通过
东大会
张志军独立董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许来宾监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朱兆骐监事任职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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