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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2:00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天祥大厦AB座10A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向军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6,045,9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40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323,061,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17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984,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2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984,6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4%。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其中第(十)—

(十二)项议案按照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5,952,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

反对93,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91,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9%;反对93,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1%;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5,952,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3%;反对93,63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891,0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629%;反对93,6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71%;弃权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张学君女士、陈向军先生、李军先生、冯军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数为224,356,853股。

表决结果:同意101,689,04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陈向军、李军、刘奕、伍嘉祺、项凌韬、朱厚佳、陈歆玮、何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排名不分先后),其中朱厚佳、陈歆玮、何剑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十)选举非独立董事

1、选举陈向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向军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15,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陈向军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54,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

2、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李军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15,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李军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54,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

3、选举刘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奕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15,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刘奕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54,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

4、选举伍嘉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伍嘉祺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15,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伍嘉祺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54,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

5、选举项凌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项凌韬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15,5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项凌韬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54,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15%。

(十一)选举独立董事

1、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朱厚佳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2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朱厚佳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64,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3%。

2、选举陈歆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歆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5,699,3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7%,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陈歆玮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638,0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879%。

3、选举何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何剑先生获得选举票数326,02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何剑先生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64,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33%。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汪婉欣、江杏常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王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选举汪婉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汪婉欣女士获得选举票数326,026,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9%,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中,汪婉欣女士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64,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33%。

2、选举江杏常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江杏常女士获得选举票数326,045,9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中,江杏常女士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2,984,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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