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5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聚东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披露的媒体上的《科力远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