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公告的声明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煌英及其亲属王金标、王秋云、龚占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就其上市前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股份的有关承诺如下: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截止2023年4月24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7元/股,本公司相关股东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其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但因信息披露工作的疏忽,未及时披露平台上对该事项进行披露,现予以补发《关于延长公司股东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公司对于公告的延期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