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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5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433,5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81,951,198股变更为581,517,698股,注册资本将由581,951,198元减少至581,517,6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7月3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周晨磊

联系电话:0510-80629685

传真号码:0510-80629683

电子邮箱:hhkj@hhyyjx.com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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