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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开发: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农开发”)拟以现金方式向新疆天润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阿拉尔新农乳业有限责任公司97.4359%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或“财通证券”)接受新农开发的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文件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新农开发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新农开发首次披露本次交易事项前六个月至《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公告前一日,即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一)至(五)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本次交易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人员买卖新农开发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关系交易日期交易类别买卖股票(股)结余数量(股)
黄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2022-12-08买入23002300
2022-12-09卖出23000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事宜,黄丽出具了如下书面承诺:

“1、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早于本人知晓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时间,上述行为发生时本人并未获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本人在上述核查期间的交易系基于个人对股票二级市场环境而自行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本人不存在泄露任何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信息或者直接或间接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3、在本承诺签署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或宣布终止本次交易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及时将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由上市公司享有。

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在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存在买卖情形的人员出具的说明与承诺均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新农开发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影响。(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孙江龙 戚淑亮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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