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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新科技: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6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

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宝路1号航新科技大厦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军先生为本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

6.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1,001,8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6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899,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38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102,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8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102,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102,7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787%。

3. 副董事长、总经理余厚蜀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余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提案1.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0,897,6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关联股东李华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9982%;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0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36%;反对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0.00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12.00 《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8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5083%;反对3,820,8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49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李伯韬先生当选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281,8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2.9066%;反对3,820,8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7.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提案13.00 《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秀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627,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4231%。

13.02.候选人:《关于提名段海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46,626,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1.4213%。王秀芳女士、段海军先生当选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3.01.候选人:《关于提名王秀芳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728,306股

13.02.候选人:《关于提名段海军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9,727,407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航新科技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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