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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斯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斯特”)经全体董事同意,于2023年5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的董事8人(其中董事赵明坚先生、独立董事冯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维利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姜维利先生、何欣先生、赵明坚先生、刘宝琦先生、赵士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1.1 《选举姜维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2 《选举何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3 《选举赵明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4 《选举刘宝琦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5 《选举赵士春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静女士、王本哲先生、赵天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5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2.1 《选举李静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2 《选举王本哲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3 《选举赵天庆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权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3年6月5日下午14点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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