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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王: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及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偿义务人需向公司补偿46,074,472.46元,应补偿股份数量为8,331,732股,上述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将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对价回购并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深圳市明之辉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6)。本次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的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9,829,726股减少至771,497,994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79,829,726元减少至771,497,994元。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每个工作日8:30~11:30,14:00~16:30。

2、申报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路1601号海洋王科技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107

电话:0755-23242666转6513

电子邮箱:ok@haiyangwang.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以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期为准;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注销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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