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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300240 证券简称:飞 力 达 公告编号:2023-032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下午15:3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2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姚勤先生、董事沈黎明先生、董事唐烨先生、独立董事赵先德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有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姚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吴有毅先生、耿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姚勤先生、吴有毅先生、耿昊先生简历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下设各委员会的成员结构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姚勤、沈黎明、耿昊、赵先德,由姚勤担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成员:蒋德权、陈江、唐烨,由蒋德权担任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成员:蒋德权、陈江、姚勤,由蒋德权担任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成员赵先德、陈江、吴有毅,由陈江担任主任委员。上述各委员会成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董事会聘任耿昊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姚勤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同意聘任童少波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总裁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王佩芳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王晓娟女士、李镭先生、唐军红先生、杨帆先生、沈丽莉女士、童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顾海疆先生为公司资讯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李镭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上述高管简历详见附件一。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李娜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娜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张亚丽女士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职务。张亚丽女士具备履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亚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三)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的议案》全体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运营模式,拓展华南区域的业务,提升公司在该地区的竞争能力,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同意投资东莞飞力达电子元器件集散中心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一: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耿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3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7月至2005年4月曾就职于上海嘉里漕河泾物流有限公司,2005年4月至2018年2月曾就职于嘉里大通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至2018年曾任嘉里物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4月至2018年10月担任本公司联席总裁,董事。2018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裁、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耿昊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35%的股份。耿昊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姚勤: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1月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长江商学院EMBA。1986年起先后就职于昆山汽车客运公司、昆山市汽车大修厂。1996年10月至2008年6月担任飞力达董事、总经理。2008年6月至2020年5月担任飞力达董事、总裁、联席总裁,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联席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勤先生持有昆山亚通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53.68%的股份,亚通汽修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564%的股份。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姚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佩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0月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1992年7月至2000年5月,就职于昆山市客运公司;2000年5月至2008年6月,担任飞力仓储副总经理。2008年6月2021年4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21年4至今担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佩芳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王佩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晓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5月生,硕士学位。1991至2003年先后就职于西安市长安城堡大酒店、沪士电子(昆山)有限公司,2003至2008年6月期间,历任飞力达空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晓娟女士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王晓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镭: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12月生,本科学历,经济师。曾先后就职于昆山市信托投资公司第二证券营业部、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山营业部、创业控股资产经营部,2008年6月~2020年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0.04%的股份。李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沈丽莉: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1月生,中国人民大学EMBA。1993年7月至1996年2月期间,担任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职员、办公室主任,1996年3月至2008年6月期间,历任飞力国际职员、销售部主管、客服部主管、总经理助理。2008年6月~2020年10月担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丽莉女士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6%的股份, 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公司0.03%的股份。沈丽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杨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生,助理经济师。2015年至今担任飞力达物流(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飞力达物流(亚太)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东莞飞力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0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帆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77%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6%的股份。杨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唐军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6月生,本科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2008年至今担任本公司海运事业部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唐军红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77%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1%的股份。唐军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童少波: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7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美国项目管理专家。2010年5月至2017年11月曾就职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上海总部任保荐代表人、业务董事,2017年12月至2019年12月就职于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裁,2020年3月至5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20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童少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童少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顾海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10月生,本科学历。1992年8月至2007年1月曾先后就职于上海港务局、上海美华系统有限公司,2007年1月至2008年6月,担任飞力达国际资讯总监。2008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资讯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海疆先生持有昆山飞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0.96%的股份,飞达投资持有本公司12.43%的股份,直接持有本公司0.05%的股份。顾海疆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二: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娜,女,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 年加入公司担任商务结算工作,2016年1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附件三:

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张亚丽: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3月生,本科学历,会计师。1996年7月至2001年2月曾就职于辽宁轮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2月至2001年6月,就职于本公司海运进口部。2001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内部审计部门总经理。

张亚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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