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云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层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238,642,498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35.92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8,581,59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8308%。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43,132,2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938%。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5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9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关于讨论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18,6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8%;弃权36,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18,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845%;弃权36,7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1%。
表决结果: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34,60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68%;弃权20,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34,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6%;弃权20,7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1%。
表决结果:通过。
(八)关于购买2023年度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315,468,7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67%;反对1,721,1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26%;弃权3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1,376,9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304%;反对1,721,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04%;弃权34,1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2%。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罗欣、毛碧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