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及相关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