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23-024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时沈祥先生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海盐县百步镇百步大道388号公司会议室
8、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92,583,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334%。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92,581,9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432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2,583,14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波律师、李勤芝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