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5年4月29日上午
2、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孔凡群先生委托董事蒋永富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及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620282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70.92%。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32396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0.2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投资计划。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经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62601.05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6260.11万元,按10%提取法定公益金6260.11万元后,尚余未分配利润50080.83万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29496.08万元,可供本年度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9576.92万元。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04年末股份总数8746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866.25万元;尚余157710.67万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由于2004年聘请的审计机构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用合同已到期,经与其协商双方同意不再续签。公司改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05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审计费19万元,该所为审计业务所发生的现场费用由公司承担。
7、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数共计619650000股。关联股东回避后全部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了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了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62028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社会公众股同意632396股,占出席会议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金毓荪先生代表公司五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04年度述职报告》。该报告对200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晓松
3、结论性意见: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李晓松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中原油气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