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项目的保荐机构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北证券原指定梁化军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东北证券出具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梁化军先生因职务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工作。
为保证持续督导相关工作的有序进行,东北证券委派尹清余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梁化军先生的工作,负责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义务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尹清余先生。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日
公告附件:保荐代表人尹清余先生简历。
附件:
保荐代表人尹清余先生简历
尹清余:男,管理学硕士,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17年投资银行从业经历,主要从事企业改制与辅导、股票发行与承销、公司收购兼并及债券发行等投资银行业务。曾负责或参与万力达、科华恒盛、龙洲股份、火炬电子、通宇通讯等首发项目,中超控股公司债券,中超控股非公开发行、龙洲股份配股、生物股份非公开发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