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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2日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出售IGI集团80%股权的议案》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Alpha Yu B.V.(简称“Alpha Yu”)持有INTERNATIONAL GEMMOLOGICAL INSTITUTE B.V.(简称“IGI 比利时”)、IGI NETHERLANDS B.V.(简称“IGI 荷兰”)、INTERNATIONALGEMMOLOGICAL INSTITUTE (INDIA) PRIVATE LIMITED(简称“IGI 印度”,与IGI比利时和IGI荷兰合称为“标的公司”)各80%股份(简称“标的股份”)(上述3家公司及其各自下属子公司统称“IGI集团”)。标的股份为非上市股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商务谈判情况,同意在不低于4亿美元的前提下,出售标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具体经办本次交易相关的后续事宜。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股权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2)

暂缓披露情况说明:

鉴于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尚未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本次交易属于具有商业保密性质的经济行为,公司经审慎判断,并根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暂缓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议案相关内容。

2023年5月19日,交易各方签署《股份买卖协议》,暂缓披露因素消除,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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