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认真听取了公司在生产经营、投资活动和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对公司经营运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22年3月11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22年3月28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2年4月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提2021年度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2年6月30日,公司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黄竞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2022年7月19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2年8月2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
8、2022年10月2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监事会会议出席人数、审议内容和程序等符合《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就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予以公告,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法人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合法合规。各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859,946,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3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97,787,785.85元。监事会监督了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情况,并出席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了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根据2021年实际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所预计的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该事项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4、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规范的要求,2022年公司组织实施了对本部及下属8家子公司2021年度内控评价工作,同时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已对外公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2022年公司组织实施了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和采购与付款环节的内控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确保了控股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监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定期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谨从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探索、完善
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律、法规,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监督检查,全方位防范经营风险。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及资金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第二,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督导工作,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重点关注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并予以制止和纠正。第三,经常保持与公司审计部门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及关联交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第五,加强对贯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制度的执行监督。
3、主动配合,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同时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利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