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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智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3-044债券代码:123191 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0,340,429.5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9.58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58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5,596,640.00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693,983,360.00元。另减除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95,090.26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988,269.74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4月14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23)第000015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截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460,340,429.5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元

上述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和信验字[2023]000416号)。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在《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入作出如下安排: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安排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年产3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建设项目699,580,000.00691,988,269.7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截至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年产3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新材料建设项目699,580,000.00691,988,269.74460,340,429.50460,340,429.50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置换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60,340,429.50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等额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和信验字

[2023]000416号)。鉴证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南山智尚管理层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山智尚截至2023年5月1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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