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2022年第2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0号)等政策规定,经申请,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月收到税务机关增值税留抵退税款合计55,595,206.54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退还将对本公司及中化学东华天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影响,不会对本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税务事项通知书(石开税通【2023】3801号);
2.银行账户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