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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证券代码:600193 证券简称:创兴资源 编号:2023-034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简要原因: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为更好地适应公司

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并提议,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 前任会计师事的异议情况:无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成立于1992年,于2013年11月22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号文件批复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的相关工作。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室。

经财政部门批准,北京兴华相继在贵州、湖北、西安、广东、深圳、四川、湖南、山东、上海、安徽、渤海、河北、山西、云南、辽宁、杭州、天津、江西、河南、苏州、宁夏、大连、吉林、重庆、江苏、内蒙古、青岛、青海、雄安、海南设立了30家分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北京兴华于1995年取得中国证监会、财政部颁发的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拥有证券期货审计资质、金融业务审计资质、军工涉密业务咨询等各类资质。

2. 人员信息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现拥有员工2000余名。其中:合伙人88名、注册会计师近415名,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3. 业务规模

北京兴华2022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8.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9,243.5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466.89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22家,审计收费总额1,776万元。主要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商务服务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批发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北京兴华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的业务经验。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兴华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1亿元,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尚英伟先生(项目合伙人)和郑玉梅女士,时彦禄先生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上述人员从业经历如下:

尚英伟先生:本所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9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郑玉梅女士:本所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9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时彦禄先生:本所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16年,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参与及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不存在兼职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同时参考其他上市公司收费情况确定。

公司2023年度审计(含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税)。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已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3年(2020年度-2022年度),上年度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说明,前、后任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进行了沟通,双方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并对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此次变更理由恰当合理,公司拟聘任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经核查,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成员的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的原因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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