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应就《问询函》所列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并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公司收到《问询函》后,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及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和分析回复。由于问询函涉及事项较多,且需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截至目前,《问询函》部分所列事项的回复仍需进一步完善,且回复完成后尚需年审会计师履行核查程序,并在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核后方可出具专项意见。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决定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前就相关事项作出回复并及时披露。
公司将继续督促相关方积极推进《问询函》回复工作,待年审会计师履行完核查程序并出具专项意见,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尽快完成相关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