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本次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李永全、梁永和、王广鹏
202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