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关于受让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助于拓展公司城市燃气业务经营领域,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受让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符合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受让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受让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本次受让汉中新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遵循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进行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田阡、沈悦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