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7 证券简称:嘉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2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3年5月4日,嘉寓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寓股份”)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嘉寓控股股份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69号),公司董事会收到后高度重视并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现将问题回复公告如下:
1. 年报显示,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73亿元、-12.85亿元、-0.91亿元。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为0.26亿元,资产负债率99.44%,未分配利润-8.94亿元。请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等,说明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的原因,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具体依据及合理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受国家房地产政策持续调控的影响,近年来,公司以“稳健经营、防控风险”为指导方针,审慎开拓市场,主动控制门窗幕墙业务规模,大力发展新能源业务,连续三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负主要是业务调整及部分房地产客户出现债务违约风险从而计提大额减值损失所导致。
①行业环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新能源行业及建筑装饰行业。其中,光伏组件业务,光伏、风电EPC业务及光热+清洁取暖业务所处行业为新能源行业;门窗幕墙业务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
双碳目标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光伏、风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将成为未来新能源业务增长的中坚力量,为新能源产业链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和发展机遇。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截至12月底,全国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5.6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7亿千瓦,同比增长11.2%;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9亿千瓦,同比增长28.1%。“十四五”时期,风电、光伏将成为新能源增长的主力,预计2022至2025年,我国光伏年均新增装机量将达到83-99GW,迈入高速发展阶段,随着政策逐步推进,光伏发电行业有望步入高速发展快车道。
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22年底,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总面积238亿平方米,其中,清洁供热面积179亿平方米,清洁供热率为75%,清洁供热产业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领域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
公司从事的门窗工程业务受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建设情况的影响较大,建筑装饰业及房地产业投资增速放缓,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显示:
全国建筑业总产值31.2万亿元,同比增长6.5%;房地产开发投资13.3万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全国房屋竣工面积8.6亿平方米,下降15.0%。为加快房地产经济建设,需实现建筑经济多样化发展,现阶段,加快推动建筑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数字化转型技术标准及运用体系已成为建筑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在十四五规划“两新一重”发展重心及“双碳”目标推动下,持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发展节能低碳建筑等,是建筑装饰行业长期发展方向,也将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
①公司竞争力
公司具备高效光伏组件研发、设计、生产及光伏电站EPC总承包完整产业链。光伏组件产品通过TUV、CQC、CGC、领跑者、技术领跑者系列认证,并已进入了国家电网、中能建、浙能投、申能、绿地等30多家央企、国企及大型上市公司采购白名单。是全球光伏组件品牌价值20强、“影响力光伏电池/组件品牌”“影响力BIPV解决方案企业”、中国好光伏、“分布式光伏系统十大供应商”“最具影响力光伏组件企业”,行业地位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自2016年开始持续深耕新能源领域,致力于推广和提供新能源发电综合解决方案,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为社会创造价值。报告期内,公司已形成新能源业务区域化管理模式,设立东北、西北两大区域总部,实现在光伏组件、光伏风电EPC施工及光热+清洁能源取暖业务市场的全面覆盖,并成为国内少有的集高效光伏组件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及EPC施工、运维,光热+清洁取暖系统、太阳能双玻真
空集热管研发、生产等于一体的新能源专业服务商。公司是国内A股首家上市的节能门窗企业,门窗行业标准的参与制定者,是中国门窗百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企业、中国门窗幕墙行业首选品牌、门窗行业领导品牌,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①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情况
表1 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营业收入变动 | 2022年度营业成本变动 | 2022年度净利润变动 | 2022年度扣非净利润变动 | 2021年度营业收入变动 | 2021年度营业成本变动 | 2021年度净利润变动 | 2021年度扣非净利润变动 | 2020年度营业收入变动 | 2020年度营业成本变动 | 2020年度净利润变动 | 2020年度扣非净利润变动 |
东方日升 | 56.05% | 49.22% | -6513.68% | -258.50% | 17.23% | 26.79% | -106.31% | 380.23% | 11.52% | 21.77% | -75.84% | -116.37% |
爱康科技 | 164.34% | 173.48% | 96.96% | 28.67% | -16.09% | -3.82% | -1522.07% | 116.04% | -41.16% | -41.43% | -101.77% | -80.82% |
晶科科技 | -15.16% | -24.19% | -34.16% | -42.94% | 5.02% | 10.90% | -29.59% | -23.44% | -32.88% | -42.11% | -33.26% | -48.00% |
芯能科技 | 46.00% | 45.74% | 74.10% | 101.57% | 4.31% | -3.90% | 36.01% | 112.53% | 10.24% | -2.13% | 92.05% | 328.11% |
林洋能源 | -6.66% | -8.02% | -7.28% | -20.95% | -8.66% | -8.90% | -6.94% | -8.38% | 72.63% | 104.14% | 42.37% | 42.62% |
亚厦股份 | 0.33% | -5.46% | -123.23% | -115.63% | 11.95% | 21.14% | -363.28% | -491.21% | 0.02% | 0.13% | -25.02% | -28.51% |
广田集团 | -55.66% | -31.56% | -2.30% | -5.77% | -34.38% | -29.58% | 618.45% | 598.29% | -6.13% | -5.74% | -697.32% | -868.80% |
江河集团 | -13.15% | -12.57% | -155.94% | -125.57% | 15.18% | 16.67% | -186.65% | -300.19% | -4.02% | -3.84% | 108.95% | 52.33% |
洪涛股份 | -48.64% | -45.04% | 254.20% | 117.49% | -27.40% | -24.19% | -36.41% | -7.59% | -11.46% | -6.90% | -517.01% | -1233.45% |
金螳螂 | -14.03% | -13.66% | -126.73% | -120.37% | -18.79% | -18.34% | -308.27% | -317.38% | 1.33% | 3.55% | 3.53% | -3.02% |
嘉寓股份 | 36.65% | 18.60% | -94.46% | -92.91% | -31.22% | -27.86% | -1767.77% | 644.53% | -39.53% | -33.02% | 216.62% | -1238.59% |
如表1所示,尽管行业内公司的经营数据变动各有特点,但是建筑装饰公司在不同程度上受房地产宏观调控及个别房地产影响较为普遍,2020年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门窗幕墙业务依然占主导地位,新能源业务占比不足20%,因此公司受房地产客户宏观调控影响较大。
①公司近三年归母净利润为负数的主要原因
2020年至2022年公司收入、成本及各项费用与上年同期的变动如表2所示:
表2 公司收入、成本及各项费用对比变动表
报表科目 | 2022年度 (万元) | 2021年度 (万元) | 2020年度(万元) | 2019年度(万元) | 2022年 同比变动 | 2021年 同比变动 | 2020年 同比变动 |
一、营业总收入 | 195,355.14 | 142,958.09 | 207,863.37 | 343,719.81 | 36.65% | -31.22% | -39.53% |
主营业务收入 | 193,596.69 | 141,126.61 | 205,413.17 | 339,412.93 | 37.18% | -31.30% | -39.48% |
其中:门窗幕墙 | 41,790.37 | 99,041.27 | 160,732.81 | 282,793.98 | -57.81% | -38.38% | -43.16% |
光伏产业链 | 148,273.16 | 26,395.39 | 35,315.77 | 41,410.27 | 461.74% | -25.26% | -14.72% |
光热+ | 3,533.16 | 15,689.95 | -77.48% | 85.28% | |||
智能装备 | 9,364.58 | 15,208.67 | -100.00% | -38.43% |
其他业务收入 | 1,758.45 | 1,831.48 | 2,450.20 | 4,306.89 | -3.99% | -25.25% | -43.11% |
二、营业总成本 | 192,927.54 | 162,674.73 | 225,499.77 | 336,687.86 | 18.60% | -27.86% | -33.02% |
主营业务成本 | 169,876.42 | 129,595.73 | 179,392.69 | 285,170.89 | 31.08% | -27.76% | -37.09% |
其中:门窗幕墙 | 37,804.44 | 88,712.17 | 135,596.94 | 238,127.54 | -57.39% | -34.58% | -43.06% |
光伏产业链 | 129,259.03 | 28,693.42 | 35,410.90 | 36,354.22 | 350.48% | -18.97% | -2.59% |
光热+ | 2,812.95 | 12,190.14 | -76.92% | 97.41% | |||
智能装备 | 8,384.85 | 10,689.13 | -100.00% | -21.56% | |||
其他业务成本 | 1,931.49 | 1,285.50 | 1,774.93 | 1,220.51 | 50.25% | -27.57% | 45.42% |
税金及附加 | 1,036.31 | 1,258.07 | 1,406.41 | 1,768.38 | -17.63% | -10.55% | -20.47% |
销售费用 | 2,182.50 | 3,290.36 | 2,979.15 | 4,061.22 | -33.67% | 10.45% | -26.64% |
管理费用 | 11,227.06 | 11,774.72 | 11,977.81 | 15,343.92 | -4.65% | -1.70% | -21.94% |
研发费用 | 1,654.55 | 3,101.24 | 6,735.49 | 6,680.28 | -46.65% | -53.96% | 0.83% |
财务费用 | 5,019.22 | 12,369.10 | 21,233.29 | 22,442.66 | -59.42% | -41.75% | -5.39% |
加:其他收益 | 1,837.71 | 1,316.97 | 2,142.49 | 1,736.86 | 39.54% | -38.53% | 23.35% |
投资收益 | 7,170.70 | -2,561.10 | 0.00 | -100.00%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7 | 0.80 | 1.63 | 0.12 | -320.32% | -50.73% | 1260.82% |
信用减值损失 | -19,287.53 | -84,629.20 | -4,272.18 | -4,118.83 | -77.21% | 1880.94% | 3.72% |
资产减值损失 | -1,105.53 | -46,205.38 | 1,937.71 | -987.68 | -97.61% | -2484.54% | -296.19% |
资产处置收益 | -2,411.24 | -28.77 | 34,880.71 | -0.62 | 8279.79% | -100.08% | -5654998.38% |
三、营业利润 | -11,370.06 | -149,262.23 | 14,492.86 | 3,661.80 | -92.38% | -1129.90% | 295.79% |
加:营业外收入 | 168.69 | 493.24 | 638.00 | 281.59 | -65.80% | -22.69% | 126.57% |
减:营业外支出 | 4,812.50 | 9,246.08 | 1,407.27 | 1,033.91 | -47.95% | 557.02% | 36.11% |
四、利润总额 | -16,013.87 | -158,015.07 | 13,723.59 | 2,909.48 | -89.87% | -1251.41% | 371.68% |
减:所得税费用 | -8,543.16 | -23,231.76 | 5,641.92 | 356.96 | -63.23% | -511.77% | 1480.54% |
五、净利润 | -7,470.71 | -134,783.31 | 8,081.67 | 2,552.52 | -94.46% | -1767.77% | 216.62% |
非经常性损益 | 1,638.80 | -6,308.33 | 25,337.62 | 1,036.98 | -125.98% | -124.90% | 2343.42% |
归母扣非净利润 | -9,109.52 | -128,474.99 | -17,255.94 | 1,515.55 | -92.91% | 644.53% | -1238.59% |
通过表2可以看出,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205,413.17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9.48%;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为179,392.69万元,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7.09%;综合毛利率为12.67%,与2019年同期的15.98%相比,下降3.31个百分点。在房地产宏观调控的背景下,主动调整业务规模,公司门窗幕墙、新能源光伏、智能装备业务销售订单完成金额均有所下降,受到主营业务收入与综合毛利率下降的双重影响,公司毛利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且期间费用下降幅度小于主营业务收入下降幅度,导致公司报告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大幅下降。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134,783.31 万元,扣非净利润-128,474.99 万元,主要系部分地产客户出现经营风险,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一步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2021年度新增计提各类减值损失合计约130,834.58 万
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4,629.2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6,205.38万元。2022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7,470.71万元,实现扣非净利润-9,109.52万元,主要系公司根据应收款项账龄分布、客户类型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因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9,287.5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105.53万元,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合并利润总额20,393.06万元。近三年来,受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持续的影响,建筑装饰行业形势严峻,公司经营面临巨大的压力及挑战,公司主动控制门窗幕墙业务规模,因此门窗幕墙销售收入出现一定幅度下滑;公司进一步聚焦和强化新能源主业的发展,2020年度,公司新能源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16.98%,2022年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95,355.14万元,同比增长36.65%,其中新能源业务收入151,806.32万元,同比增长260.71%,公司新能源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已超78%,主营业务结构优化的成果显著。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完工订单为404,395.71万元,新能源业务将成为公司未来公司利润的主要增长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拟定了相关措施并进行了评估,故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审计核查程序主要包括:
1、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考虑可能导致对嘉寓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2、了解管理层作出评估时遵循的程序,评估依据的假设,获取嘉寓股份未来5年的盈利预测及目前在手订单,评价管理层的未来应对计划以及计划在当前情况下的可行性及改善目前经营情况;
3、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完成持续经营能力评估调查表;
4、获取控股股东对嘉寓股份提供或保持财务支持的承诺函。
综上,我们认为,嘉寓股份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是合理的。
2.年报显示,你公司于2022年1月31日作价0.85亿元向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中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重庆鹏信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鹏信”)100%股权,于2月17日作价1元出售宿州百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嘉光伏”)100%股权。
(1)请分别说明上述两笔股权转让的转让款到账时间,股权转让过程中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回复: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鹏信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鹏信和”)100%股权以总价 8,489.39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鹏实业,本次交易事项预计增加的利润占当时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75.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在2021年12月31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子公司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出售宿州百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于工商变更登记当日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过程中不存在纠纷。
(2)请列示百嘉光伏出售前后一年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受让百嘉光伏100%股权的交易对方基本信息,是否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监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与你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回复:宿州百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成立,经营范围主要有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等。公司原计划以百嘉光伏名义开拓安徽省内光伏EPC及光热+业务,后因公司产业布局调整,公司及子公司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未对百嘉光伏进行实质出资,截止股权转让完成日百嘉光伏无任何财务数据发生。
受让方为中企国云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唐兴宇,股东分别为:
中企国云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星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熠道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应持股比例分别为50%、35%及15%。
交易对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3.年报显示,你公司2022年实现总营业收入19.54亿元,同比增长36.65%,其中,建筑装饰业务实现收入4.18亿元,同比减少57.81%,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
实现收入14.83亿元,同比增长461.74%,光热+业务实现收入0.35亿元,同比减少77.48%。你公司采用产出法确认收入18.36亿元,占总营业收入的93.97%。
(1)请分别列示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建筑装饰业务、光伏产业链业务、光热+业务实现收入前十大合同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项目总包方、分包方(如有)、业主方、合同签署日期、约定工期、履约进度、本期及累计收入及成本确认情况、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回复: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建筑装饰业务、光伏产业链业务、光热+业务实现收入前十大合同的情况如附件1、附件2及附件3所示。
(2)请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公司项目承接数量变动、平均销售价格变动等,分别量化分析建筑装饰业务和光热+业务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
回复:①建筑装饰业务行业发展情况:公司所处的建筑装饰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和需求可持续性的特点。建筑门窗幕墙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市场基本面仍然会与建筑业、房地产业的平稳发展相一致,2022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下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我国城乡建设碳减排目标:2030年前,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力争到2060年前,城乡建设方式全面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方案还从优化城市结构和布局、提高绿色低碳建筑水平、推进绿色低碳建造、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等多方面给出了降碳路径。双碳政策的颁布和实施,为推进建筑装饰行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机遇;①光热业务行业发展情况: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清洁供热产业委员会不完全统计,截止2022年底,我国北方地区供热总面积238亿平方米,其中,清洁供热面积179亿平方米,清洁供热率为75%,清洁供热产业是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领域和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及光热业务项目承接数量、承接金额及销售价格变动等如表3所示:
表3 建筑装饰业务及光热业务承接情况表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同比变动 | ||||||||
项目数量 | 新签订单金额(万元) | 平米数/ 户数 | 平均单价(元) | 项目数量 | 新签订单金额 (万元) | 平米数/户数 | 平均单价(元) | 项目 数量 | 新签订单金额 | 平均单价 | |
门窗 | 20 | 17,967.00 | 197,150.28 | 909.51 | 83.00 | 65,179.00 | 868,700.15 | 745.44 | -75.90% | -72.43% | 164.07 |
幕墙 | 4 | 6,465.89 | 59,295.85 | 967.14 | 31.00 | 23,446.00 | 293,340.16 | 821.53 | -87.10% | -72.42% | 145.61 |
光热+ | 3 | 3,893.34 | 3,294.00 | 11,819 | 10.00 | 161,323.00 | 153,905.00 | 10,482 | -70.00% | -97.59% | 0.06 |
受恒大债务违约事件的影响,2022 年度公司诉讼案件大幅增长,面对持续的经济下行压力及恒大债务违约的不利影响,公司审慎开拓门窗幕墙业务市场,继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门窗幕墙业务抗风险能力,主动控制门窗幕墙规模,着重发挥品牌优势,甄选优质客户,并通过资产处理、狠抓应收、强化诉讼等具体措施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坚持以新能源业务为发展主线,紧抓政策机遇,为保证光伏重大项目的实施,公司适度将资源向光伏业务倾斜,放缓光热产品的推广工作;同时,借助2021年度光热产品在东北地区推广的成功经验,公司加大光热+业务的研发,对原有产品进行改造升级,探索“+”更多的可能性,满足未来不同地区市场对光热产品的需求,因地制宜,提供更有效的系统解决方案,因此光热业务收入出现大幅下降,未来公司将围绕国家“乡村振兴”目标,有序拓展“光热+”清洁取暖业务,快速实现公司新能源业务高质量发展。
(3)请区分光伏产业链业务的具体类型,结合客户需求、销售定价的变化,量化分析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并对比同行业公司情况,说明该业务毛利率是否与可比公司存在显著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
回复:公司光伏产业链业务包括光伏组件、光伏EPC业务,光伏产业链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光伏EPC业务快速增长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光伏产业链业务收入148,273.16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61.74%,其中,光伏EPC实现收入141,752.00万元,同比增长1909.11%,光伏组件业务实现收入6,521.16万元,同比下降66.28%。
公司于2021年6月新签订35万千瓦新能源PC总承包合同,其中:风电项目15万千瓦,合同额为100,500万元,合同单价为每瓦6.7元;光伏项目20万千瓦,合同额为83,000万元,合同单价为每瓦4.15元;2022年签订30万千瓦光伏PC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总额为172,008万元,合同单价为每瓦4.778元;因项目所在地受冬施期影响等,2021年度签订的EPC订单在当年未能如期释放产值,随着上述合同的进一步实施,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光伏产业链业务出现收入大幅增长的情况。
公司2022年度光伏产业链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相关公司对比的数据如表4所示:
表4 2022年度同行业光伏产业链毛利率
公司名称 | 2022年度 |
东方日升 | 5.02% |
中利集团 | 2.10% |
晶科科技 | 14.15% |
芯能科技 | 19.90% |
林洋能源 | 2.09% |
能辉科技 | 22.17% |
平均 | 10.91% |
嘉寓股份 | 12.82% |
东方日升:主营业务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务亦涵盖了光伏电站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领域等,主要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并涉足光伏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主营业务构成中,太阳能电池及组件业务实现收入约241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为82.11%。
中利集团:涉及光伏业务和特种线缆业务,光伏业务涵盖光伏制造和光伏电站;光伏制造主要专注于单晶高效电池和大尺寸(182、210)光伏组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光伏电站业务着力于工商业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与建设,同时注重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业务拓展,为客户提供光伏系统(包括光储一体化)的整体解决方案,营业收入构成中,光伏行业实现收入413,982.79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50.70%。
晶科科技:主要从事光伏电站开发运营转让业务和光伏电站EPC业务,光伏电站EPC业务,主要包括为国内光伏电站投资商提供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电站运营综合服务解决方案等。公司EPC业务主要通过市场招投标和以开发带动EPC两种模式获取EPC订单,为客户提供涵盖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整套设备采购供应以及光伏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营业收入构成中,光伏电站及EPC实现收入315,388.44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8.67%。
芯能科技: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主营业务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及服务(开发+EPC+运维)、光伏产品生产销售、充电桩投资与运营,其中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营业收入构成中,光伏发电、光伏产品及开发建设服务实现收入64,151.3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8.71%。
林洋能源:主要从事智能电网、新能源、储能三个板块业务,新能源板块主营业务为开发、设计、建设、投资运营各类新能源电站,同时结合项目资源优势与央国企合作,为客户提供电站开发、设计、建设及运维等一站式系统解决方案服务,项目应用场景包括地面光伏电站、水面光伏电站、农光互补电站、大中小型工商业屋顶电站、光充储微网等。营业收入构成中,光伏发电及光伏EPC实现收入180,365.0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36.48%。
能辉科技:以光伏发电研发设计、系统集成及投资运营为主体,拥有新能源及常规能源领域的设计及总承包资质,培养了一批具备新能源及相关延伸领域复合技术优势的人才队伍,已累计为合作客户提供了160多个光伏电站技术服务,其中包括120多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时完成了220多个电力环保及电网系统的技术服务,并自持运营了一批分布式光伏电站。营业收入构成中,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实现收入34,717.03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为90.96%。
从表4看出,公司光伏产业链毛利率水平与行业平均值基本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4)会计师将建筑工程业务的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请会计师详细说明针对公司建筑工程业务收入真实性、核算准确性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及结果,涉及细节测试的,说明抽样情况、细节测试覆盖范围、具体实施情况及结果,是否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制定的与合同预算编制、合同收入及完工进度计算流程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获取了相关的会计核算制度,并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相关内控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检查了按照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获取了在建项目合同清单,抽取109个工程施工合同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预算总成本及所依据的预算资料、结算收款等具体合同执行情况,未见异常;
3、结合对存货监盘的审计程序,对本期按产出法确认收入的合同,抽取26个在施项目样本实施现场查看。结合现场查看的实际完工进度,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将收集到的99个第三方工程量确认单数据,与嘉寓股份记录的完成工作量情况进行
比较分析,未见异常;
4、随机抽取405笔核算记录数据,检查发生的工程成本合同、发票、出入库记录单据等支持文件,经检查,工程项目成本归集/结转准确,账务处理准确,记录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5、重新计算了项目实际已发生合同履约成本占预算总成本比例,核实了与甲方确认的已完工工作量,差异较小,未见异常;
6、随机抽取98个项目样本,执行工程项目函证程序,确认工程项目的收入金额、完工进度及结算金额等。对未回函客户实施检查、核对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出库单、货运单、收款凭据、期后回款等替代审计程序。
7、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期后收入是否有冲销情况,经检查,未见异常;
8、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经济环境影响等情况,对重大项目合同收入、毛利率、销售成本率实施分析程序,未见异常;
9、获取关联方清单,检查复核合并范围内关联交易已全部抵消,查询合并范围外关联方交易已经过恰当的授权审批、具有商业实质、交易价格公允、收入/成本的确认与非关联交易具有一贯性、未发现提前/延期确认收入的情形等。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2022年度将建筑工程业务的收入列为关键审计事项,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撑审计结论。
4.年报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因存在多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期后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的进展情况,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对你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如有)。
回复: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存在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诉讼案件共12起(具体如表5所示),均为单个案件金额不超过100万元的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涉案金额共计
941.48万元,占嘉寓集团2022年12月31日净资产(未经审计)的0.46%。经与嘉寓集团沟通确认,自报告期后至今,嘉寓集团未涉及其他导致嘉寓集团破产清算的重大案件。
经公司自查,公司业务、财务、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公司相关案件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相关案件及执行情况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经注意到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事项,并持续与控股股东就事项进行沟通。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确保控股股东的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5 嘉寓集团失信执行案件情况
序号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执行法院 | 涉案金额 (万元) | 案件进展 |
1 | (2022)浙0281民初4670号 | 余姚市人民法院 | 64.22 | 于2022.8.5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2 | (2022)浙0282民初734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100.00 | 于2022.8.5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3 | (2022)浙0282民初6306号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99.00 | 于2022.10.31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4 | (2022)京0113民初15717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15.00 | 于2022.11.2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5 | (2022)京0113民初2964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100.00 | 于2022.7.18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6 | (2022)京0113民初309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100.00 | 于2022.5.11收到法院支付调解书,目前尚未履行 |
7 | (2022)川0682民初547号 | 什邡市人民法院 | 57.14 | 于2022.5.17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8 | (2022)京0113民初9455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96.50 | 于2022.8.10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9 | (2022)京0113民初559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68.93 | 于2022.7.14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10 | (2022)鲁0105民初3248号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 50.69 | 于2022.7.4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11 | (2022)京0113民初837号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90.00 | 于2022.5.31收到法院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12 | (2022)豫0481民初184号 | 舞钢市人民法院 | 100.00 | 于2022.4.29收到支付判决,目前尚未履行 |
合计 | 941.48 |
5.年报显示,你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15.57亿元,占全年营收总额的
79.72%,其中你公司对嘉寓新新投资集团的销售额达14.04亿元,占全年营收总额
的71.87%。实际控制人田家玉、控股股东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方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依据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与股份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并签订相关关联交易协议…”。
(1)请区分业务类型列示2020年至2022年你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的销售总额及占当年相关业务总营收的比例、你公司销售产品的最终流向或承包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并说明2022年公司对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的销售额占全年营收总额较大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公司是否对控股股东存在重大业务依赖,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严格遵守“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首发承诺。
回复:公司2020年至2022年整体收入变动情况,以及对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嘉寓集团”)的销售收入及占当年相关业务收入比例如表6所示:
表6 近三年公司销售收入变动、关联销售收入及收入占比
业务类型 | 2022年度 | 销售收入变动 | 2021年度 | 销售收入变动 | 2020年度 | 销售收入变动 | |||
收入 | 占同类业务 | 收入 | 占同类业务 | 收入 | 占同类业务 | ||||
(万元) | 比例 | (万元) | 比例 | (万元) | 比例 | ||||
营业收入总额 | 195,355.14 | 100.00% | 36.65% | 142,958.09 | 100.00% | -31.22% | 207,863.37 | 100.00% | -39.53% |
其中:建筑装饰 | 41,790.37 | 21.39% | -57.81% | 99,041.27 | 69.28% | -38.38% | 160,732.81 | 77.33% | -43.16% |
对嘉寓集团销售收入 | 140,380.47 | 71.86% | 6,877.77 | 4.81% | 496.38 | 0.24% | |||
其中:建筑装饰 | 360.78 | 0.86% | 398.95 | 0.40% | 341.59 | 0.21% | |||
光伏产业链 | 140,019.69 | 94.43% | 6,478.82 | 24.55% | 154.79 | 0.44% |
公司向嘉寓集团销售的业务类型,主要包括建筑装饰业务、光伏产业链业务,其中,公司向嘉寓集团提供的建筑装饰业务,是向其在全国各地的生产基地提供配套的门窗幕墙产品及安装服务;光伏产业链业务主要包括东北地区、西北地区的电站总承包业务、以及自有工商业屋顶电站的运维服务,目前公司涉及承包的大型电站项目包括阜新光伏电站项目、朝阳风电项目及武威光伏电站项目,三个项目都在稳步推进,其中:阜新光伏电站项目已于报告期末并网发电,剩下在施电站预计最晚不超过年底前并网发电。从表6可以看出,公司建筑装饰业务逐年下降,在行业宏观调控的背景下,公司主动调整建筑装饰业务以降低经营风险,建筑装饰业务的大幅度下降造成关联销售收入的相对上升。
2022年度,公司对嘉寓集团的销售收入为140,380.47万元,其中光伏产业链
140,019.69万元,全部来源于阜新光伏电站、朝阳风电及武威光伏电站三个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组件、设备及物资采购供应、建安施工、调试试验、生产准备、工程验收、试运行、技术服务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服务等全部工作,及时跟进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问题,积极协调甲方、供应商、政府等各部门之间的相关要求,为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行提供切实保证①阜新光伏电站项目合同金额83,000万元,主要供应商的分包金额约为67,460万元,负责项目组件设备供应及项目现场施工;
①朝阳风电项目合同金额为100,500万元,主要供应商的分包金额约为78,414.80万
元,负责向项目供应风电机组设备及风电机组的安装等;①武威光伏电站项目合同金额为172,008万元,主要供应商为A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甘肃嘉寓,其中,甘肃嘉寓间接向该项目提供光伏组件产品,合同金额为72,000万元;A公司负责现场项目施工,施工合同额为59,760万元。截至本回函日,阜新光伏电站的甲方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朝阳风电项目的甲方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已转让给其他第三方。近年来,嘉寓集团将新能源前端业务拓展作为新的发展方向,以部分自有基地建设光伏电站,并陆续在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获得新能源电站指标,嘉寓集团基于自身业务,需要对电站进行投资、建设及运维,而公司深耕建筑行业30余年,具备丰富的门窗幕墙工程、光伏电站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上述交易满足了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考虑到合同执行的便利性,由公司向嘉寓集团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同时,上市公司与嘉寓集团为光伏产业链上下游关系,且上市公司曾向嘉寓集团提供光伏风电EPC业务及销售光伏组件,交易价格一直遵循市场公允价值确定,双方交易的背景真实,具有商业合理性。此外,公司所承接的大型电站施工项目,控股股东并不考虑长期持有,未来电站的所有权与控股股东无关,公司新能源收入来源于控股股东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综上,公司对控股股东不存在重大依赖,对公司的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未来公司同时加大集中式电站及工商业分布式电站的施工项目的承接力度,适时向光伏全产业链发展,抓住民营企业以产业换资源的业务特点,未来不排除投资、建设、开发电站,以减少对控股股东的依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违反“尽量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首发承诺。
(2)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说明客户集中是否符合行业特性。
回复:同行业公司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销售占比如表7所示:
表7 近三年同行业前五大销售额及销售占比情况表
公司名称 | 2022年前五大销售额(万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021年前五大销售额(万元) | 占当年销售总额比例 | 2020年前五大销售额(万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东方日升 | 365,202.54 | 12.43% | 295,105.92 | 15.67% | 198,632.72 | 12.36% |
晶科科技 | 132,995.20 | 41.61% | 146,453.73 | 39.85% | 141,927.66 | 39.56% |
芯能科技 | 29,279.21 | 45.05% | 22,612.11 | 50.77% | 7,310.58 | 17.47% |
林洋能源 | 142,148.39 | 28.75% | 138,894.65 | 26.22% | 218,428.29 | 37.67% |
嘉寓股份 | 155,741.19 | 79.72% | 37,495.48 | 26.23% | 83,126.19 | 39.99% |
从同行业数据来看,2022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从12.43%-45.05%不等,公司前五名销售收入为155,741.19万元,占比为79.72%,相比同行业水平偏高,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来源主要光伏EPC业务产值的释放,公司所承接的光伏EPC订单,与传统建筑装饰业务相比,具有单项合同大的特点;在公司谨慎开拓门窗市场,新投产的西北、东北高效光伏组件生产基地尚未规模化的背景下,短期内会出现客户集中的现象,但结合历年来的平均趋势来看,公司基本符合行业特性。
(3)请对比你公司向关联方以及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提供同类服务的交易价格、信用政策、实际回款周期、关联方与其他供应商的同类交易价格,说明公司报告期内对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开展的关联销售相关价格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利用不公允或非必要的关联交易增厚业绩的情形。
回复: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情况如表8所示:
表8 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情况表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万元) | 关联交易内容 | 报告期初 应收余额(万元) | 报告期末 应收余额(万元) |
湘乡嘉湘光伏有限公司 | -17.39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25.95 | -27.58 |
河北万鑫能源有限公司 | -524.75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67.04 | -62.51 |
安庆嘉寓光伏有限公司 | -22.86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31.39 | -35.48 |
马鞍山嘉寓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18.43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29.47 | -29.98 |
长垣县中民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30.25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42.56 | -46.53 |
卫辉市嘉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9.51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15.64 | -14.98 |
嘉寓光伏咸宁有限公司 | -12.92 | 光伏电站运维服务 | 20.40 | -20.51 |
北京嘉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9.65 | 门窗幕墙 | 0.00 | -65.00 |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81.13 | 门窗幕墙 | -117.86 | 57.24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36,569.06 | 光伏EPC | 0.00 | -22,520.98 |
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41,215.94 | 光伏EPC | 0.00 | -377.37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62,760.42 | 光伏EPC | 0.00 | -76,633.51 |
吉安海寓光伏有限公司 | 110.38 | 光伏EPC | -569.13 | 0.00 |
安庆嘉寓光伏有限公司 | 23.93 | 租赁服务 | 125.63 | 150.75 |
合计 | 140,404.40 | -328.92 | -99,626.45 |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主要涉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门窗幕墙工程及光伏EPC工程,相关合同安排如表9、表10、表11所示:
表9 电站运维服务合同情况表
关联 关系 | 客户 | 服务期限 | 已连续服务年限 | 合同单价 | 收款安排 |
关联方 | 河北万鑫能源有限公司 | 2019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24日 | 4 | 0.04元/瓦/年,每年运维单价按照不低于1%复合增长。 | 每季度末25日前收取该委托运维年度25%的运维服务费。 |
关联方 | 安庆嘉寓光伏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关联方 | 嘉寓光伏咸宁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关联方 | 马鞍山嘉寓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关联方 | 卫辉市嘉寓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关联方 | 湘乡嘉湘光伏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关联方 | 长垣县中民润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上 | 4 | 同上 | 同上 |
非关联方 | 沛县兴田投资有限公司 | 2019年6月4日-2025年6月5日 | 4 | 首年0.025元/瓦/年,次年0.05元/瓦/年,每年运维单价按照不低于3%复合增长。 | 每季度末25日前收取该委托运维年度25%的运维服务费。 |
非关联方 | 徐州荣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3 | 0.05元/瓦/年 | 每季度末25日前收取该委托运维年度25%的运维服务费。 |
非关联方 | 徐州荣宇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3 | 0.05元/瓦/年 | 每季度末25日前收取该委托运维年度25%的运维服务费。 |
表10 门窗幕墙合同情况表
关联关系 | 客户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万元) | 收款安排 |
关联方 | 嘉寓新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职工宿舍楼及配套设施用房(一期、二期) | 314.21 |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预付70万,按月上报进度,进度款按发包方审定当期完成产值的70%给承包方,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5%。 |
关联方 | 北京嘉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门窗 | 821.78 | 分批执行,每批预付10%;门窗进场后支付50%;安装完毕后支付35%;验收合格后2.5%;质保金2.5%竣工验收备 |
案之日起满二年后无息一次性付清。 | ||||
非关联方 |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马驹桥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YZ00-0703-6004、6005、6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及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 | 1,216.70 | 每月按经审核确认已完工程量金额的75%支付工程进度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后支付至签约合同额的85%,整体竣工验收完成,结算至结算额的97%,质保金3%。 |
非关联方 | 合肥海筑房地产有限公司 | 合肥云玺(云熙园)项目1#楼幕墙工程 | 1,744.28 |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支付合同额15%为预付款;按月上报进度,验收合格后次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额80%;工程结算完成后30日付至结算额95%;预留结算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
非关联方 | 海尔(青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细胞谷一期产业项目23#幕墙、3#采光井施工合同 | 352.59 |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支付合同额15%为预付款;按月上报进度,验收合格后次月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额80%;工程结算完成后30日付至结算额95%;预留结算额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两年。 |
非关联方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2号楼学科研究组团(1-4号科研楼)项目3、4#科研楼外幕墙工程等专业分包 | 4,000.00 | 合同签订完毕10日内支付合同额20%作为预付款;每月支付上月完成造价的85%,按照工程款累计支付到合同价款的80%暂停支付,工程完成并办理完工验收备案全部手续后,累计支付至完成造价的85%,与发包人工程保修合同签订完毕,并按发包人要全完成资料备案并移交发包人后,支付至合同额90%,工程结算审计完成支付至结算额97%,3%作为质保金。 |
非关联方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怀柔新城04街区土地一级开发安置房项目规划HR00-0004-6014地块(14-1#住宅楼等24项)住宅楼地上铝合金门窗工程 | 997.72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份支付合同总价的10%预付款,每月25日办理已完工部分的工程量月度预结算,确认后30日内支付至当月预结算金额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计支付至不超过已完工程结算额的70%,待办理完整体工程竣工后支付至合同额的80%,待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7%,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5年,待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
表11 光伏EPC合同情况表
关联关系 | 客户 | 项目名称 | 合同额(万元) | 项目实施时间 | 收款安排 |
关联方 | 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0MW 光伏电站项目的 PC 总承包 | 81,500.00 | 2021年至今 | 预付款38%;每月20日上报产值,经发包人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月进度产值的5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85%;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在30日内支付该工程总价的12%;质保金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争议情况下退还。 |
关联方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朝阳嘉寓龙城150MW风电场PC项目 | 100,500.00 | 2021年至今 | 设备预付款38%,设备提料款30%,设备到货款17%,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验收款5%,设备质保金10%,质保期二年,质保期满无争议情况下退还。施工类预付款38%,每月20日上报产值,经发包人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月进度产值的5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85%,发包人项目并网并完成验收30日内支付该工程总价的12%;质保金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争议情况下退还。 |
关联方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嘉寓嘉年古浪县360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 | 169,008.00 | 2022年至今 | 设备预付款35%,设备提料款35%,设备到货款10%,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验收款17%,设备质保金3%,组件质保期10年,组件外其他设备质保期二年,质保期满无争议情况下退还。施工类预付款35%,每月20日上报产值,经发包人批准后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月进度产值的50%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合同额的85%,发包人项目并网并完成验收30日内支付该工程总价的12%;质保金3%,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争议情况下退还。 |
非关联方 | 延安能源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 54.361MW延安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 | 40,064.06 | 2017年-2018年 | 预付款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60%。 |
非关联方 | 延安中新嘉特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0.28MW延安洛川县光伏扶贫电站项目 | 13,972.92 | 2017年-2018年 | 预付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75%;质保金5%,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年,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
非关联方 | 兴和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兴和县9.848MW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 | 5,711.84 | 2019年 | 预付10%;设计工作结束,现场场平工作完成,经发包人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支架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10%;组件安装完成,全容量具备并网发电条件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50%;电站竣工验收后次年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20%;下一年度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20%;最后一年度4月30日前支付剩余款项。 |
公司所获取的销售合同,基本是通过向客户投标方式取得,在签订类似关联销售合同时,以向独立第三方销售的合同作为参考,根据当时的市场因素,并结合项目本身的情况,确定销售价格等合同条件,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双方将首先以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或以招标的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双方约定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不存在利用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增厚业绩的情形。
(4)请会计师核查上述关联销售定价的公允性并发表明确意见。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核查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制定的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获取了关联交易授权审批及披露资料,并对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有效性进行了测试,相关内控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2、 获取、复核嘉寓股份提供的关联方及交易清单,执行相关程序以识别关联方交易,了解关联交易的事项及内容;
3、获取关联交易事项类似业务的非关联方交易资料,在商业惯例、合同定价、结算条款等方面进行比对,未见有失公允事项;
4、了解嘉寓股份销售定价原则,无类似业务的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嘉寓股份定价原则。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对嘉寓股份2022年度关联销售定价公允性所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结论。
6.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22.45亿元,其中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1.69亿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6.05亿元,合同资产期末账面余额13.38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2.89亿元。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42.54%。
(1)请说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过程,结合主要客户的履约能力、期后回款/结算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减值计提情况等,说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嘉寓股份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账
面余额为224,534.12万元,坏账准备为136,092.84万元,其中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107,658.90万元,坏账准备为75,547.05万元,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16,875.21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60,545.79万元,整体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60.61%;合同资产的账面余额为133,810.56万元,减值准备为28,869.13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或租赁应收款可以采取简化办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该方法下,不要求跟踪信用风险的变化,但要求始终确认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提损失准备。公司按照欠款人类型和初始确认日期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确定预期信用损失。①其他组合: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应收款项、从母公司层面可行使抵消权的款项,公司判断不存在预期信用损失,不计提信用损失准备;②账龄组合:除其他组合外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2016年至2021年度期末应收账款情况,采用减值矩阵法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算出期末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各账龄年度预期信用损失率;③对于单项应收账款,公司如果获得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则按照该应收账款的账面金额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定该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损失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测算过程如下:
第一步,确定历史数据集合,公司2016年至2021年度应收账款余额如下表12所示:
表12 2015-2021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表
账龄 | 2021年 | 2020年 | 2019年 | 2018年 | 2017年 | 2016年 | 2015年 |
1年以内(含1年) | 33,038.67 | 41,950.52 | 127,499.30 | 125,527.84 | 79,275.63 | 46,519.88 | 51,800.75 |
1-2年(含2年) | 15,220.67 | 53,026.19 | 32,659.84 | 29,794.71 | 18,854.98 | 16,393.72 | 17,315.46 |
2-3年(含3年) | 40,064.91 | 13,879.06 | 12,583.92 | 10,396.59 | 10,497.22 | 11,518.00 | 6,486.50 |
3-4年 | 10,170.14 | 7,440.88 | 6,992.18 | 6,066.66 | 8,900.16 | 4,563.93 | 5,413.86 |
4-5年 | 5,951.81 | 4,949.86 | 4,030.55 | 6,192.48 | 3,579.80 | 2,303.50 | 1,903.81 |
5年以上 | 15,440.34 | 11,803.04 | 8,943.55 | 4,369.09 | 2,733.12 | 1,935.89 | 1,749.91 |
合计 | 119,886.54 | 133,049.55 | 192,709.34 | 182,347.38 | 123,840.90 | 83,234.93 | 84,670.30 |
注:上表中2021年应收账款余额不包括按照单项计提的应收账款余额
第二步,根据历史数据,计算平均迁徙率及历史信用损失率:
表13 历史损失率
账龄 | 历年平均迁徙率 | 注释 | 历史损失率公式 | 历史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36.40% | a | =a*b*c*d*e*f | 5.94% |
1-2年(含2年) | 55.89% | b | =b*c*d*e*f | 16.32% |
2-3年(含3年) | 66.95% | c | =c*d*e*f | 29.20% |
3-4年 | 73.05% | d | =d*e*f | 43.62% |
4-5年 | 59.72% | e | =e*f | 59.72% |
5年以上 | 100.00% | f | =f | 100.00% |
第三步,公司根据历史损失率,以及前后两期测算的历史损失率的变动趋势,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公司业务转型等特点,对预计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预期计信用减值损失率为:
表14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 历史损失率 (根据16-21年应收测算)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金融工具准则执行前公司应收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5.94% | 4.90% | 5% |
1-2年(含2年) | 16.32% | 9.44% | 10% |
2-3年(含3年) | 29.20% | 25.49% | 30% |
3-4年 | 43.62% | 72.05% | 80% |
4-5年 | 59.72% | 86.08% | 8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 | 80% |
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分账龄段坏账计提比例如表15所示:
表15 同行业上市公司分账龄坏账计提比例
账龄 | 金螳螂 | 广田集团 | 洪涛股份 | 江河集团 | 平均值 | 嘉寓股份 |
信用期内 | 7.79% | 5.00% | 5.00% | 4.45% | ||
1年以内 | 5.00% | 31.92% | 5.00% | 10.00% | 12.98% | 4.90% |
1-2年 | 10.00% | 31.15% | 7.29% | 20.00% | 17.11% | 9.44% |
2-3年 | 30.00% | 30.55% | 13.00% | 40.00% | 28.39% | 25.49% |
3-4年 | 50.00% | 55.69% | 25.10% | 60.00% | 47.70% | 72.05% |
4-5年 | 80.00% | 88.56% | 42.87% | 80.00% | 72.86% | 86.08%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47.18% | 100.00% | 86.80% | 100.00% |
累计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 | 36.17% | 69.20% | 32.36% | 26.42% | 41.04% | 60.61% |
截至本回函日,应收账款期后回款10,139.99万元,公司提供工程建设服务的客户主要是央国企和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该类客户履约能力较强,应收账款主要由门窗幕墙施工、光伏EPC施工等业务形成,客户通常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支付结算款。公司在与客户办理进度款支付时,一般要求客户按照完工进度支付完工产值的
60%-8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额的95%,结算额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质保期限通常为2-3年,个别项目为5年,质保期满后客户支付质保金。
公司及同行业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上表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公司3年以内账龄段的坏账计提比例略低于同行业,3年以上账龄段的坏账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公司累计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充分。公司的合同资产,主要为建造合同中已完工未结算部分,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及客户类型进行适当分组,结合历年客户的履约能力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合同资产不具备无条件收款的权利,理论上未结算之前不存在逾期问题,其减值风险与账龄相关性较低,直接采取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可能会直接高估减值的计提,公司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对于已经有明确违约迹象的客户,按照较高比例计提,对于正常类合同资产,公司参照一年期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截至本回函日,合同资产期后结算金额为8,340.94万元,同行业合同资产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16 同行业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情况
公司名称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广田集团 | 434,680.80 | 169,311.04 | 38.95% |
洪涛股份 | 338,658.00 | 28,350.13 | 8.37% |
江河集团 | 370,803.36 | 20,944.31 | 5.65% |
金螳螂 | 1,064,234.93 | 191,458.49 | 17.99% |
平均比例 | - | - | 17.74% |
嘉寓股份 | 133,810.56 | 28,869.13 | 21.57% |
通过上表看出,公司合同资产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合同资产减值计提充分。
(2)请说明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的客户、合同签订时间、工期、合同金额、完工进度、资产状态、存放地点、约定完工时间、已发生成本、已完工资产未能结算的原因。结合前述信息,补充说明相关资产的真实性,是否存在长期未结算的合同资产,如是,结合合同条款、与客户的协商情况及其资信情况等,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报告期内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回复: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的客户名称、合同签订时间等信息,见附件4-1、4-2所示。
附件4-1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情况表
项目 | 客户 | 合同签订 | 合同工期(天) | 合同金额(万元) | 完工 进度 | 合同资产 (万元) | 存放地点 | 约定完工时间 | 已发生成本(万元) | 已完工未结算原因 | 合同资产减值(万元) |
台州天盛中心幕墙工程 |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17/5/18 | 750 | 22,368.00 | 72% | 5,542.02 | 台州中央商务区西北角 | 2019/6/8 | 13,075.38 | 合同范围变更,结算进度放缓 | 271.56 |
东海富汇豪庭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Ⅱ标段)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2020/12/16 | 379 | 8,350.24 | 89% | 2,847.52 |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莲十路和畔山路交汇处 | 2021/12/16 | 6,094.09 | 合同约定按实际完工进度的80%结算 | 139.53 |
连云港连岛室外幕墙工程 |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4/12/15 | 90 | 2,932.17 | 100% | 1,647.09 | 连岛拦海大堤东端路南 | 2015/3/14 | 2,290.23 | 双方沟通协商发票及代收代付事宜 | 80.71 |
上实泉州海上海C-7地块项目住宅区铝合金门窗制作及安装 | 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2020/12/30 | 471 | 4,296.14 | 99% | 1,613.55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滩涂回填区域内 | 2022/4/15 | 3,512.02 | 待甲方办理最终工程决算 | 79.06 |
贵阳恒大文化旅游城6#组团铝合金门窗工程 | 贵阳恒大裕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019/6/10 | 365 | 4,322.68 | 96% | 1,472.87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甲秀南路交思雅路东侧 | 2020/6/11 | 3,494.36 | 等待甲方验收结算 | 1,031.01 |
盛京金融广场幕墙B1标段(北区R7-R12及商业裙房)工程 | 辽宁京丰置业有限公司 | 2018/11/27 | 365 | 3,231.83 | 70% | 1,384.67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西侧 | 2019/7/31 | 2,022.73 | 待甲方办理最终工程决算 | 67.85 |
恒大海上威尼斯4-3地块高层及室外配套铝合金门窗工程 | 启东勤盛置业有限公司 | 2018/7/2 | 714 | 6,742.45 | 97% | 1,384.21 | 江苏省启东市寅阳镇东侧 | 2020/6/15 | 5,363.43 | 待甲方办理最终工程决算 | 968.95 |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A4幕墙工程二段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17/4/17 | 138 | 8,352.22 | 99% | 1,328.70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 | 2017/7/31 | 6,095.91 | 待甲方办理最终工程决算 | 65.11 |
苏州恒大悦珑湾项目首期铝木门窗及铝合金门窗工程 | 苏州恒大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7/11/27 | 35 | 2,695.77 | 99% | 1,227.98 | 苏州市相城区方桥路以东、春秋路以北 | 2018/1/1 | 2,414.61 | 待甲方办理最终工程决算 | 859.58 |
沈阳东北总部基地二期12、15区门窗幕墙、斜屋面工程 | 沈阳东北总部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2011/8/16 | 90 | 4,863.91 | 99% | 1,167.47 | 沈阳市沈北新区浦河大道 | 3,557.45 | 未办理结算,公司已起诉 | 57.21 |
附件4-2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前十大项目情况表(补充内容)
项目 | 客户 | 说明 |
台州天盛中心幕墙工程 | 台州天盛置业有限公司 | 前期涉及合同范围变更,项目正在积极推进 |
连云港连岛室外幕墙工程 | 连云港连岛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甲方资信良好,项目结算手续正常推进 |
盛京金融广场幕墙B1标段(北区R7-R12及商业裙房)工程 | 辽宁京丰置业有限公司 | 目前公司积极与甲方及总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 |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资信良好,长期合作关系,同时有在施合作项目,结算 |
公区A4幕墙工程二段 | 手续已提交至甲方,待内部审批后办理结算 | |
沈阳东北总部基地二期12、15区门窗幕墙、斜屋面工程 | 沈阳东北总部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公司已起诉甲方,根据项目情况,公司合同资产减值风险较低 |
公司前十大项目合同资产余额为19,616.08万元,减值准备3,620.57万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18.46%,仍高于同行业整体计提水平,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3)请会计师说明针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真实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所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涉及函证的,请说明函证金额及比例,是否存在回函不符情况、执行的具体替代程序。
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一)应收账款
1、获取相关资料,了解、评估并测试了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及减值测试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经测试内控有效;
2、获取应收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分析明细账余额,对于出现贷方余额的项目,查明原因。经审计,未见异常;
3、结合本期收入确认的审计,抽取样本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及余额构成,选取账龄长、金额大的应收款项向债务人进行函证。本期针对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发函样本338份,发函金额占该组合账面余额的85.97%,回函134份,回函金额占发函金额的51.81%,执行函证程序回函率低的主要原因为:最近一年嘉寓股份受到诉讼较多的影响,客户对发函回函的意愿降低,导致回函率低。个别函证回函不符的,系被函证单位以回函时点金额确认数据导致,我们将审计时点延伸到与被函证单位相同的回函时点,检查相关财务信息后未见异常,予以确认。对于未回函函证,我们实施了替代程序,搜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同、出入库单据、审批资料、收付款资料、工程量确认单、对账单、记账凭证及期后回款等。对未发询函证的应收账款,抽查有关原始凭证。通过对函证程序结果分析,应收账款的确认未见异常;
4、检查应收账款中有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的,以及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检查坏账损失的会计处理是否经授权批准;抽查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经审计,对于债务人无法清偿的
已经计提了坏账准备;
5、对于用非记账本位币结算的应收账款,检查其采用的汇率及折算方法是否正确;验明应收账款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经审计,应收账款披露恰当;
6、分析管理层对坏账计提组合分类划分的合理性,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经审计,应收账款组合分类划分合理。
(二)合同资产
1、询问、了解管理层对合同资产核算及减值计提的内部控制规定,经测试,合同资产核算及减值计提内控有效;
2、获取合同资产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坏账准备科目与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经审计,未见异常;
3、检查合同资产发生额,关注有无不属于结算业务的债权,分析合同资产确认和结转应收账款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经审计,未见异常;
4、结合以往年度审计及本期工程项目函证情况,确认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对未进行工程项目函证的合同资产项目,随机选取131个样本(样本金额占总合同资产期末余额的31.20%),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如工程量确认单、合同、销售发票及回款单据等),确定会计处理的恰当性、充分性。经审计,未见异常;
5、评价计提的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分析减值的计提是否符合公司会计政策,是否充分、合理,经审计,嘉寓股份坏账计提充分,坏账计提符合其会计政策;
6、检查合同资产中是否存在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或者债务人长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情况,经检查,未见异常;
7、重新计算应计提的减值金额,与公司已记录的金额进行比较,未见异常,金额可以确认。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对嘉寓股份2022年末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真实性、减值计提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7.年报显示,你公司预计负债期末余额1.2亿元。请逐笔列示截至报告期末你公司作为被告且单个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未决诉讼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基本情况、涉案金额、诉讼进展、判决执行情况、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或者预计
负债的计提依据。请会计师对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发表明确意见。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作为被告且单个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的未决诉讼的情况、诉讼金额、诉讼进展、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或者计提依据等如下表所示:
表17 公司作为被告的未决诉讼情况表(单个涉诉金额超过1000万)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 (万元) | 是否计提 | 计提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预计负债的计提依据 | 未计提预计负债的原因 |
乔家府起诉江苏嘉寓劳务合同纠纷 | 1,132.30 | 是 | 134.04 | 2023.3.7收到执行通知书 | 2023.3.7收到执行通知书,执行金额133.51万元 | 正在执行 | 二审判决公司应支付工程款124.15万元 | |
山东华建铝业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四川嘉寓买卖合同纠纷 | 1,756.96 | 否 | 收到传票 | 2022.11.14上午开庭 | 已判决 | 应付账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日照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2,094.07 | 是 | 113.23 | 报告期后收到二审判决 | 2022.11.30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公司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111.58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65万元 | 已判决 | 根据一审判决书计提 | |
高国强起诉四川嘉寓、广东嘉寓、北京嘉寓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1,012.70 | 否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
高国强起诉四川嘉寓、广东嘉寓、北京嘉寓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 3,091.17 | 否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 | 已结案 | 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求,二审维持原判 | ||
广东合和建筑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广东嘉寓、四川嘉寓买卖合同纠纷 | 1,218.32 | 否 | 2023.4.23上午9.30开庭 | 2023.4.23上午9.30开庭 | 等判决 | 应付账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山东融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四川嘉寓承揽合同纠纷 | 2,250.85 | 否 | 已判决 | 2022.8.30收到判决书,支付货款2,250.85万元 | 已判决 | 应付账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黑龙江尚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起诉黑龙江新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嘉寓、黑龙江新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890 | 否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尚志分公司合同纠纷 | ||||||||
曾庆乾起诉四川嘉寓、广东嘉寓、北京嘉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734.59 | 是 | 228.89 | 原告上诉,2022年12月发回重审 | 原告上诉,2022年12月终审发回重审,还没出判决 | 暂无 |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工程款220.47万元 | |
新余和林咨询管理合伙企业起诉四川嘉寓、北京嘉寓、嘉寓集团、田新甲、田家玉、魏守满、广东嘉寓保证合同纠纷 | 1,793.98 | 是 | 1,868.85 | 按调解书分期支付 | 2022.3.25上午开庭 | 按调解书分期支付 | 根据调解书计提,调解书约定应支付的本息合计为1860.45万元 | |
顺发能城有限公司(原顺发恒业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20 | 否 | 2022.12.21收到鉴定机构通知书,未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 2022.12.21收到鉴定机构通知书,未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 暂无 |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公司预判原告胜诉机率较低 | ||
水发兴业能源(珠海)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合同纠纷 | 3,137.09 | 否 | 2022.9.26收到传票,2022.10.8开庭,未出判决 | 2022.9.26收到传票,2022.10.8开庭,未出判决 | 暂无 | 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可以覆盖,且双方在协商付款事宜 | ||
曾庆乾起诉四川嘉寓、广东嘉寓、北京嘉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927.19 | 否 | 原告撤诉 | 2022.9.30收到裁定书,准许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
潍坊圣雅商贸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四川嘉寓定作合同纠纷 | 3,970 | 否 | 收到执行裁定书 | 2022.10.21收到判决支付货款36141868.77元及利息,受理费222509元,保全费5000元 | 已判决 | 应付账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南通德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四川嘉寓、嘉寓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 | 1,900 | 否 | 收到判决 | 2022.9.6收到判决,被告共同支付金额及利息,受理费67900元 | 已判决 | 其他应付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南通荣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嘉寓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 | 1,048.82 | 否 | 报告期后收到执行通知书 | 2022.7.29上午10点30开庭。法院在组织调解 | 已判决 | 其他应付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南通荣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北京嘉寓、嘉寓集团、北京嘉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 2,380 | 否 | 报告期后收到执行通知书 | 2022.9.23收到判决书,支付票款金额及利息 | 已判决 | 其他应付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南通荣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起诉四川嘉寓、嘉寓集团票据追索权纠纷 | 6,436.32 | 否 | 报告期后收到执行通知书 | 收到判决书,支付汇票金额及利息 | 已判决 | 其他应付款金额可以覆盖本息 | ||
山东飞度胶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四川嘉寓买卖合同纠纷 | 1,155.10 | 是 | 342.88 | 报告期后收到执行通知书 | 收到判决书,支付货款及利息 | 收到判决书,支付货款及利息 | 一审判决支付1,011.90万元,按照判决金额与应付账款金额差额计提 | |
高国强起诉四川嘉寓、北京嘉寓、广东嘉寓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1,276.31 | 否 | 已开庭、等判决 | 2022.12.28开庭 | 暂无 | 有原告撤诉或者原告败诉的类似案件,公司预判原告胜诉机率较低 | ||
高国强起诉四川嘉寓、北京嘉寓、广东嘉寓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991.17 | 否 | 等判决 | 2023.5.5开庭 | 暂无 | 有原告撤诉或者原告败诉的类似案件,公司预判原告胜诉机率较低 | ||
常宏起诉北京嘉寓执行异议 | 2,314.54 | 否 | 已开庭、等判决 | 2023.3.16开庭 | 暂无 | 2023.1.3收到执行裁定书,驳回原告的异议请求 | ||
合计 | 49,731.48 | 2,687.89 |
会计师回复:
我们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1、向管理层询问其确定、评价与控制未决诉讼事项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作程序,了解管理层对诉讼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获取并查阅董事会纪要/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了解存在的未决诉讼情况。了解预计负债的形成原因,并与管理层就预计负债的完整性和充分计提进行讨论,以确定未决诉讼的确认和计量是否合理,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向嘉寓股份的法律顾问进行函证,对公司法务人员进行访谈,结合企查查、裁判文书网等查询信息,通过巨潮资讯网查看他们对外披露的诉讼情况,获取嘉寓
股份资产负债表日诉讼台账及所有诉讼的相关资料,就数量、内容、发生日期、账面金额等与外部查询情况核对,检查是否已全部披露。
4、针对完整性认定设计细节测试,获取原始凭证追查至明细账,检查已计提预计负债的未决诉讼是否业已存诉讼台账中;对未决诉讼随机抽样,检查是否已合理计提预计负债;
5、关注嘉寓股份的相关诉讼,截止至审计报告日结合案件最新情况,资金流向等,结合律师的专业意见,综合判断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完整。
综上,我们认为,我们对嘉寓股份2022年度预计负债的完整性,获取了充分、适当的支持审计结论的审计证据。
8.年报显示,你公司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余额10.17亿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2.57亿元,账面价值较期初增长46.45%。
(1)请说明合同履约成本核算内容,列示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价值前十大的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起始时间、完工进度、以及前述项目2022年累计确认收入、累计结转成本情况。
回复:报告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101,711.72万元,是为履行相关合同所发生的成本,包括公司光伏EPC项目、光热项目及门窗幕墙项目的投入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期末账面价值前十大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等如表18所示:
表18 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前十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 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价值 | 合同金额 | 合同签订日期 | 约定 完工日期 | 完工 进度 | 2022年累计确认收入 | 2022年累计结转成本 |
嘉寓阜新7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二) | 10,131.03 | 29,050.00 | 2021/6/6 | 2022/6/30 | 65.00% | 14,425.83 | 11,788.97 |
嘉寓阜新6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三) | 4,790.14 | 24,900.00 | 2021/6/6 | 2022/6/30 | 65.00% | 12,364.29 | 10,082.59 |
朝阳风电项目 | 5,469.18 | 100,500.00 | 2021/6/6 | 2022/5/30 | 42.00% | 36,569.06 | 30,883.20 |
阜蒙县“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1,915.86 | 124,782.97 | 2021/7/30 | 7.95% | 2,061.00 | 1,444.95 | |
台州天盛中心幕墙工程 | 1,497.53 | 22,368.00 | 2017/5/18 | 2019/6/8 | 72.00% | 0.00 | 0.00 |
彰武县“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1,156.47 | 23,985.96 | 2021/8/6 | 25.22% | 374.09 | 482.11 | |
温岭中骏宝龙广场项目门 | 676.76 | 1,818.61 | 2021/6/10 | 2021/12/3 | 41.87% | 0.00 | 0.00 |
窗工程(一标段) | 1 | ||||||
豫鲁区域许昌文澜公园项目铝合金门窗、百叶制作安装工程 | 506.27 | 998.25 | 2021/1/1 | 2021/7/3 | 22.42% | 85.00 | 78.2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2号楼学科研究组团(1-4号科研楼)项目3、4#科研楼外幕墙工程等专业分包 | 381.15 | 4,000.00 | 2022/6/18 | 2022/10/31 | 75.00% | 2,752.29 | 2,399.29 |
台州天盛中心幕墙工程累计确认收入14,438.23万元,累计确认成本11,577.85万元,其中:2021年当年收入及成本为1,401.92万元、1,125.62万元;2020年当年确认收入及成本为2,603.57万元、2,090.45万元;2019年当年确认收入及成本为1,602.20万元、1,286.43万元;2018年当年确认收入及成本为5,826.43万元、4,663.30万元,2017年当年确认收入及成本为3,004.12万元、2,412.05万元,目前项目正在推进,公司预计已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可以收回。
温岭中骏宝龙广场项目门窗工程累计确认收入698.50万元,累计确认成本
626.78万元,其中2021年当年收入698.50万元,确认成本626.78万元。
(2)请结合合同履约成本期后结转情况、相关在手订单金额等,说明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已确认相关营业收入但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回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同履约成本账面余额101,711.72万元,账面余额较年初增长33.02%,其中:新能源业务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增长586.86%,建筑装饰业务合同履约成本同比增长4.37%,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新能源销售收入151,806.32万元,同比增长260.71%,合同履约成本增长主要为新能源业务增长所致;截至本回函之日,公司合同履约新增52,848.25万元,合同履约成本结转32,795.65万元,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运转良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为404,395.71万元,其中,新能源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为329,357.73万元,建筑外装饰已签约未完工订单金额为75,037.98万元,公司不存在已确认相关营业收入但尚未结转营业成本的情况。
特此公告。
嘉寓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3年
月
日
附件1 建筑装饰前十大合同情况
合同名称 | 合同额 (万元) | 业主方 | 项目 总包方 | 签约 日期 | 约定 | 履约 | 2022年度(万元) | 累计(万元) | 应收账款(万元) | 合同资产 (万元) | ||
工期 | 进度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2号教学科研组团(1-4号科研楼)项目3#、4#科研楼外幕墙工程 | 4,000.00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22/6/16 | 68天 | 75.00% | 2,752.29 | 2,399.29 | 2,752.29 | 2,399.29 | 600.00 | 1.97 |
东海富汇豪庭项目铝合金门窗工程(Ⅱ标段) | 8,350.24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 | 2020/12/16 | 379天 | 89.00% | 2,537.95 | 2,293.73 | 6,643.46 | 6,004.19 | 45.76 | 2,847.52 |
中直安惠职工住宅(小关北里43号)铝合金门窗工程 | 2,325.00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22/1/19 | 131天 | 97.00% | 2,069.04 | 1,810.48 | 2,069.04 | 1,810.48 | 400.05 | 349.20 |
北京片区北京顺义新城国誉府-全一期大区门窗工程施工合同(二标段) | 2,500.34 | 北京新城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新城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21/7/12 | 60 | 85.00% | 1,720.41 | 1,502.74 | 1,949.80 | 1,703.11 | 148.12 | 18.49 |
石家庄万科翡翠四季项目一标段门窗工程 | 2,436.04 | 石家庄万科福美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石家庄万科福美文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8.00% | 1,700.18 | 1,487.10 | 1,700.18 | 1,487.10 | 335.63 | 671.43 | ||
呼和浩特永泰城御景二期外窗、百叶供货及安装工程 | 1,692.00 | 永泰房地产集团(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永泰房地产集团(呼和浩特)有限公司 | 99.00% | 1,536.77 | 1,329.30 | 1,536.77 | 1,329.30 | 309.63 | 795.88 | ||
南开区六马路地块项目 | 1,447.78 |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六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8.00% | 1,301.67 | 1,104.75 | 1,301.67 | 1,104.75 | 34.15 | 391.84 | ||
经纬恒润天津研发中心建设外檐装饰工程 | 2,110.00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98.00% | 1,219.54 | 1,056.96 | 1,897.06 | 1,644.14 | 0.00 | 397.26 | ||
无锡翡翠文华项目一期AF地块门窗工程 | 1,764.37 | 无锡海智置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海智置业有限公司 | 70.00% | 1,102.93 | 956.57 | 1,102.93 | 956.57 | 572.33 | |||
马驹桥镇国家环保产业园区YZ00-0703-6004、6005、6006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及A33基础教育用地项目 | 1,216.70 |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7.00% | 1,082.76 | 955.11 | 1,082.76 | 955.11 | 364.84 | 152.23 |
附件2 光伏产业链前十大合同
合同名称 | 合同额 (万元) | 业主方 | 项目总包方 | 签约日期 | 约定工期 | 履约进度 | 2022年度(万元) | 累计(万元) | 应收账款 (万元) | 合同资产 (万元)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辽宁朝阳嘉寓龙城75MW风电场PC项目(标段一) | 50,250.00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6 | 365天 | 42.00% | 18,284.53 | 15,441.60 | 18,284.53 | 15,441.60 | 0.00 | 0.00 |
辽宁朝阳嘉寓龙城75MW风电场PC项目(标段二) | 50,250.00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朝阳嘉寓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6 | 365天 | 42.00% | 18,284.53 | 15,441.60 | 18,284.53 | 15,441.60 | 0.00 | 0.00 |
嘉寓嘉年古浪县75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一) | 43,002.00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2/22 | 305 | 41.40% | 15,690.11 | 13,675.94 | 15,690.11 | 13,675.94 | 0.00 | 0.00 |
嘉寓嘉年古浪县75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二) | 43,002.00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2/22 | 305 | 41.40% | 15,690.11 | 13,675.94 | 15,690.11 | 13,675.94 | 0.00 | 0.00 |
嘉寓嘉年古浪县75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三) | 43,002.00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2/22 | 305 | 41.40% | 15,690.11 | 13,675.94 | 15,690.11 | 13,675.94 | 0.00 | 0.00 |
嘉寓嘉年古浪县75MW光伏电站项目PC总承包合同(标段四) | 43,002.00 | 甘肃嘉年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2/22 | 305 | 41.40% | 15,690.11 | 13,675.94 | 15,690.11 | 13,675.94 | 0.00 | 0.00 |
嘉寓阜新7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一) | 29,050.00 | 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6 | 365天 | 65.00% | 14,425.83 | 11,788.97 | 16,630.96 | 13,591.04 | 0.00 | 0.00 |
嘉寓阜新7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二) | 29,050.00 | 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6 | 365天 | 65.00% | 14,425.83 | 11,788.97 | 16,630.96 | 13,591.04 | 0.00 | 0.00 |
嘉寓阜新60MW分布式光伏项目(标段三) | 24,900.00 | 阜新嘉新洁能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嘉寓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1/6/6 | 365天 | 65.00% | 12,364.29 | 10,082.59 | 14,255.11 | 11,624.47 | 0.00 | 0.00 |
徐州重型机械4.5MW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 | 1,725.45 | 徐州容宇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徐州嘉寓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 90.00% | 1,400.94 | 1,232.55 | 1,400.94 | 1,232.55 | 0.00 | 50.36 |
附件3 光热业务前十大合同
合同名称 | 合同额 (万元) | 业主方 | 项目总包方 | 签约日期 | 约定工期 | 履约进度 | 本期(万元) | 累计(万元) | 应收账款(万元) | 合同资产(万元)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阜蒙县“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124,782.97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域经济发展与招商服务中心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1/7/30 | 820天 | 7.95% | 2,061.00 | 1,444.95 | 8,980.11 | 6,596.94 | 0.00 | 0.00 |
古浪县清洁能源取暖建设项目 | 1,045.00 | 古浪县西靖镇人民政府 | 嘉寓未来能源科技(武威)有限公司 | 2022/12/23 | 180天 | 56.10% | 528.87 | 439.74 | 528.87 | 439.74 | 0.00 | 272.24 |
彰武县“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23,985.96 | 阜新市彰武草原生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1/8/6 | 84天 | 25.22% | 374.09 | 482.11 | 5,416.04 | 4,681.27 | 0.00 | 0.00 |
2022年康平县清洁取暖煤改清洁项目 煤改洁光热+电采购项目(一标段) | 2,793.53 | 康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2/9/27 | 未约定 | 7.72% | 193.87 | 137.60 | 193.87 | 137.60 | 0.00 | 154.50 |
阜新市太平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4,195.94 | 太平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1/7/31 | 820天 | 22.11% | 150.66 | 93.70 | 828.16 | 612.89 | 0.01 | 360.32 |
阜新市细河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1,924.50 | 阜新融源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1/7/30 | 55天 | 50.44% | 137.68 | 109.78 | 873.20 | 642.88 | 208.91 | 374.37 |
古浪县海子滩镇谭家井村收缩居住点清洁能源取暖建设项目 | 54.34 | 古浪县海子滩镇人民政府 | 嘉寓未来能源科技(武威)有限公司 | 2022/12/28 | 30天 | 100.00% | 49.02 | 37.53 | 49.02 | 37.53 | 0.00 | 54.34 |
清河门区“光热+电”清洁取暖项目 | 1204.38 | 阜新市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 嘉寓光能科技(阜新)有限公司 | 2021/7/31 | 90天 | 43.60% | 37.96 | 24.85 | 471.22 | 340.24 | 0.00 | 9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