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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创医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300078 证券简称:思创医惠 公告编号:2023-055债券代码:123096 债券简称:思创转债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15至2023年5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联席董事长朱以明先生

鉴于公司董事长章笠中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联席董事长朱以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8,543,39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股份后的总股本830,303,126股,下同)的15.48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5,518,81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24,5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87%。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系指除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计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024,58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8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97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93%;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5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9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7%;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69%。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2.00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97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93%;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5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9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7%;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69%。

3.00 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2,97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93%;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5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9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7%;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69%。

4.00 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2,97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693%;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5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59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7%;弃权4,82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069%。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9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8%;反对752,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2,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49%;反对752,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9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0%;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6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98,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3%;反对74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9,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6%;反对74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98,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03%;反对74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9,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6%;反对74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9.00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96,6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90%;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277,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64%;反对74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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