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3-037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石花东路9号度假村酒店星海楼二楼海韵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晏志清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2,984,7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3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02,980,7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377,667,996 股,其中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348,581 股,本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73,319,415 股。)
2、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部分人员以腾讯会议方式出席。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现场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3、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4、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5、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6、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7、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反对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夏刚先生、晏志清先生、赵盛华先生、龚重英女士、贺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3.01、《选举夏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当选。
13.02、《选举晏志清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当选。
13.03、《选举赵盛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当选。
13.04、《选举龚重英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表决结果:当选。
13.05、《选举贺文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敖静涛先生、陈坚先生、谢首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4.01、《选举敖静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4.02、《选举陈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4.03、《选举谢首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星奎先生、肖丹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陈育航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5.01、《选举吴星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5.02、审议通过了《选举肖丹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0%,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0%。
表决结果:当选。
16、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7、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发放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980,7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贺文军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978,1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500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5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