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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3-065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0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诸由观镇驻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修先生因公未能现场出席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总裁刘圣先生主持会议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8人,代表股份234,264,7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4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18,006,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73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16,258,4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51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5人,代表股份54,759,3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3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874,8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4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0人,代表股份52,884,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60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等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0,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2%;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84,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3%;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1%;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0,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2%;反

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84,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3%;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1%;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0,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2%;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84,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3%;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1%;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0,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2%;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84,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3%;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1%;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47,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42,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0,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02%;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7%;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84,9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63%;反对32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021%;弃权44,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6%。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47,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42,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47,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42,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96,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9%;反对351,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98%;弃权17,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91,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280%;反对351,0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410%;弃权17,0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互相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290,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231%;反对6,956,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696%;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785,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46%;反对6,956,8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043%;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3,807,2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7%;反对7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9%;弃权378,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301,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644%;反对7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8%;弃权378,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08%。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34,247,7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4,742,3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1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7,060,3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9247%;反对7,187,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681%;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554,96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435%;反对7,187,4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254%;弃权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圣瀑律师、赵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0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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