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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顺醋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1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1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价格:10.39元/股

?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1年11月11日公告。

2021年11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本次发行事项涉及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1年11月27日公告。

2022年5月23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2年5月24日公告。2022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2年10月28日公告。

2022年11月18日,发行人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已于2022年11月19日公告。

2023年4月10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授权的议案》。公司上述董事会决议已于2023年4月11日公告。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程序

2021年11月25日,发行人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恒顺醋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批复》(镇国控〔2021〕158号),原则同意了发行人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0,000股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该事项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告。

2022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申请。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5日公告。

2022年7月19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000万股新股。该事项已于2022年7月21日公告。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1,000万股

3、股票面值:1元

4、发行价格:10.39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3年4月20日),由于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即2023年4月10日)的总股本1,002,956,03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0,022,224股,即以992,933,80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3年4月11日),本次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9.4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5、募集资金额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42,9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1,462,499.6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21,437,500.37元。

6、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3年5月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认购资金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6号)。经审验,截至2023年4月27日止,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收到恒顺醋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人民币1,142,900,000.00元。

2023年5月5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57号)。截至2023年4月28日止,发行人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2,9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1,462,499.6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21,437,500.37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0,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011,437,500.37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12,956,032.00元,股本为人民币1,112,956,032.00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23年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登记托管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

1、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限售期安排、募集资金总额、竞价、定价、配售、缴款和验资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竞价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也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本次发行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事务所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发表意见如下: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该等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合同》《缴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符合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96号);本次发行结果公平、公正、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1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9,624,63999,999,999.216个月
2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7,699,71179,999,997.296个月
3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432,14697,999,996.946个月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4,812,31949,999,994.416个月
5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5,486,04456,999,997.166个月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99,71179,999,997.296个月
7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812,31949,999,994.416个月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5,774,78359,999,995.376个月
9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9,355,149304,999,998.116个月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657,36237,999,991.186个月
1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57,36237,999,991.186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73,43586,999,989.656个月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3,657,36237,999,991.186个月
1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5,957,65861,900,066.626个月
合 计110,000,0001,142,900,000.00-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3年5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基本信息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11,000.00万股A股,发行对象为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各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1、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元帅庙后88-2号127室
主要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玉皇山南基金小镇二期甘水巷143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军
注册资本27,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MA27U02DX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

2、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名称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金龙路2号南宁万科大厦1号楼[05层][10]号
主要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广西农垦大厦1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8MAA7QDGR1E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8号楼2层201-2室
主要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2666号铁建大厦C座22层
法定代表人王彦太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MA3N4AUX3T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咨询服务;房屋土地租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注册资本482,725.686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25909986U
经营范围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

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1号新纪元广场低座27字楼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QF2013ASF216
注册资本5,000.00万港币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6、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
主要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东路21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MA953H6Y7A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师东路4号C楼cws-16
主要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下商务总部E座9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国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2,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MAC1QQPU72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主要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17866186P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8楼
主要办公地址镇江市新区港南路401号经开大厦8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镇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30,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MACGGRUN3U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7号楼9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940653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1、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名称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者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6063(集中办公区)
主要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3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X279G26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基金;基金管理(私募基金管理人未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登记的,不得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1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77433812A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名称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投资者类型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地址State of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主要办公地址Floor26,Chater House,8 Connaught Road Central,Hong Kong
境外投资证书编号QF2003NAB009
注册资本1,785,000,000美元
经营范围境内证券投资

14、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

名称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239号9楼01单元、10楼和11楼
主要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239号世纪大都会2座11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2467312C
经营范围团体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受托管理委托人委托的以养老保障为目的的人民币、外币资金;开展养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向认购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五)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及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济南国惠鲁银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私募基金,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广东同茂富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管理的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认购,同茂定增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11个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195号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0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磐益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22个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财达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等)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参与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浦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该产品登记号为99JH20090001,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般企业法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私募基金

登记备案手续。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比较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44.63447,613,893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1.8418,500,00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0010,022,224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0.575,680,02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535,327,792
张藤0.343,408,398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333,319,85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品质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313,095,300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百年传统0.292,930,334
刘彬0.292,929,66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2023年5月17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将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40.22447,613,893
镇江百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429,355,149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邻山1号远望基金1.6618,500,00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0.9010,022,224
浙江浙盐控股有限公司0.869,624,639
山东土地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859,432,146
长江金色晚晴(集合型)企业年金计划-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819,019,410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697,699,711
广西农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广西农垦产业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0.697,699,711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0.515,680,025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前股本结构截至2023年4月30日):

股份性质本次发行前本次变动本次发行完成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股份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00110,000,000110,000,0009.88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002,956,032100.0001,002,956,03290.12
三、股份总数1,002,956,032100.00110,000,0001,112,956,032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管理层就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进行具体的讨论与分析,包括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后续经营的影响等。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110,000,00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镇江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 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 下降。本次发行使得公司整体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得到提升,资本结构得到优化, 也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 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 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 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主营业务联系紧密,是公司战略的

有效实施。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公司将继续加强 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 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独立性的情形。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发行对 象及其关联方发生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 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六)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 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 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宋心福、吴韡

项目协办人:吴莹

项目组成员:周明杰、郑雨曦

电话:010-56839300

传真:010-5683940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C座4层

负责人:吴朴成经办律师:蒋成、赵小雷、李可慧电话:025-83304480传真:025-83329335

(三)审计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负责人:郭澳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16883

(四)验资机构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负责人:郭澳经办会计师:杨林、常怡电话:025-84711188传真:025-84716883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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