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3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高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高菁女士简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高菁女士个人简历
高菁,女,196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16年12月1日至今在公司任董事长助理、集团行政总监。兼任公司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保定市长青供热有限公司、保定新能供热有限公司、保定长源供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兼任广东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0年12月30日起至今。截至本公告日,高菁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