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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灵信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8

证券代码:300250 证券简称:初灵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5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爱金先生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74,964,5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764%。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4,957,4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0732%;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4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5%;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89%;反对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

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1,40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065%;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79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洪爱金回避表决,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8,003。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则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逐项表决:

11.01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4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5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6审议通过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7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11.08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4,957,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333%;反对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6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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