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0 证券简称:安硕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7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复旦科技园23层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9,905,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69,898,2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01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4,393,1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4,385,9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38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2.00《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3.00《<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报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4.00《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5.00《关于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6.00《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7.00《关于2023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8.00《关于2023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10.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11.00《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12.00《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议案1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9,898,2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97%;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5,9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61%;反对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厉以宁和张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