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王咸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激励对象人数以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做相应调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63人调整为62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152.5983万股调整为148.6178万股。个人放弃部分调整至预留授予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权益总量不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3年5月1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本次拟向6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48.6178万股股票权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张明、张武芬、丁晓东因是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市炜衡(南通)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