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685证券简称:新芝生物公告编号:
2023-05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一、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以下简称“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
2023-033),公司拟采取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4.00元/股;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调整公式为:
P=(P0﹣V*Q/Q0)/(1+n)
其中:
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二、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及结果
、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2023年
月
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的议案》,公司拟对2022年年度未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下: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91,515,941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91,515,941股减去已回购的
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6.00元。
公司将于2023年5月26日(权益登记日)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53),本次权益分配的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9日。
2、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调整如下:
P=(P0﹣V*Q/Q0)/(1+n)=(14-0.6*91,515,941/91,515,941)/(1+0)=13.4,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为13.4元/股,调整后的价格上限自2023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400,000股,不超过3,800,000股。公司现已回购股份0股,价格调整后,预计剩余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640万-5,092万。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