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5月1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黄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与本届监事会一致,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刘渊华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补选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现选举黄爽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3年5月16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黄爽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16年7月至2017年1月任宁波太平鸟股份有限公司门店经理;2017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宁波国技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客服经理;2020年8月至今就职于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担任行政助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职工代表监事的任命,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监事会开展工作,将对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