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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洁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股票代码:002763 股票简称:汇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85号泰然立城B座4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兴平先生因公不能主持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前由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何松春先生代为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2,641,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42,316,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717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25,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919,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6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46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319,1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共审议12项议案,经表决全部通过。其中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 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1-2022年度与汕头市一针优品服装有限公司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42,8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7%;反对29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5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5131%;反对29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4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 《关于聘任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 《关于修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 《关于修订部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325,6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86%;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3,3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5.6418%;反对315,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35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候选人类别同意表决结果
票数比例
10.01吕兴平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0.02何松春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0.03梁洁妹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0.04蔡晓丽整体142,322,544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465.30%

提案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候选人类别同意表决结果
票数比例
11.01李树永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1.02解浩然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1.03郝丹整体142,322,543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365.30%

提案12.00 《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

序号候选人类别同意表决结果
票数比例
12.01邬白莲整体142,322,540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065.30%
12.02翁振智整体142,322,54299.78%当选
中小股东600,24265.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婷婷、张世朋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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