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8日(周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15- 15:00。
3、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1日(周四)。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学院北路398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史正。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0,302,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7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240,302,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7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351,0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6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5,351,0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6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议案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议案3.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议案4.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议案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议案6.00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提案7.00 《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1、提案7.01 《2023年度董事长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5,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徐满花、杭州富派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史正、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38,786,329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
2、提案7.02 《2023年度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
3、提案7.03 《2023年度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60,9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徐韧、吉永林、徐满花、史正、杭州沛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富派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杭州高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合计239,341,329股,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议案审议通过。议案8.00 《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提案9.00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提案10.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审议通过。提案11.00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提案12.00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351,0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提案1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302,2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