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5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参会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对外报出<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1-3月财务报告,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3-066)。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及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及子公司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为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以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公司以其名下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公司以其名下房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及姚秀珠之妹姚淑芳以其名下房产为此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回避表决。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以公司名下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或由郑庆良、姚秀珠夫妇名下开立的个人定期存单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王文广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的银行贷款,额度期限至2023年9月15日止。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信用证等。以公司名下保证金、单位定期存单,或由郑庆良、姚秀珠夫妇名下开立的个人定期存单为上述授信提供质押担保。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事项,董事会拟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决定于2023年6月5日上午10:00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