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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一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22日。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杨涛先生主持会议

(二)董事会秘书段静女士报告现场到会情况

(三)会议内容: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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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3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10、公司2023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兑付专职董事2022年年度薪酬余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15、关于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议案;

16、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0、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1选举金明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2选举王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3选举熊新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0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1选举杨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2选举周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3选举史文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4选举刘祖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5选举杨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6选举余瑞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3.00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3.01选举肖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3.02选举许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4、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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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四)股东表决

(五)董事会秘书段静女士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见证意见书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3年5月24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5、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

1.1期A8栋A座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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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2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8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9公司2023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
10公司2023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关于公司兑付专职董事2022年年度薪酬余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15关于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议案
16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19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0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1选举金明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2选举王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3选举熊新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00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1.01选举杨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2选举周敏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3选举史文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4选举刘祖雄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5选举杨洋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1.06选举余瑞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2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3.00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23.01选举肖羿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3.02选举许文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4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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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会议资料(为便于材料使用,会议资料中议案落款日期均使用会议召开当日日期)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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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议案有关内容详见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和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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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现向各位报告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1%。期末资产总额349.70亿元,较期初增长20.96%。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97亿元,较期初增长14.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50%。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87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5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6%,较上年同期减少0.5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99%。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4.23亿元,较上年增加7.54亿元。

报告期内,工程建设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1.1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85%,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本年在建项目较上年增加,依据合同履约进度确认的施工建造合同收入较上年增加所致。环保科技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8.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1%。科技园区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9.7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07%,主要系报告期内交房面积增加所致。

二、实现利润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3亿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687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6%。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入增加带来的毛利额增加,实现净利润同比增加,以及上年度非经营性损益金额较大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8.69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122.0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107.7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54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报告期内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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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09亿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对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及报告期内收到项目公司股权回购款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22亿元,主要系报告期内融资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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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63.40万元。2022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3,873.94万元,报告期母公司净利润 6,851.59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85.16万元,计提其他权益工具股利3,186.44万元,派发股利16,707.91万元,2022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146.02万元。本次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年度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2年1.26100,247,865.86578,634,046.4817.32
2021年2.10167,066,495.82533,282,264.2731.33
2020年1.1087,501,606.72684,809,895.5212.7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5,617,983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00,247,865.86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3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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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经营情况

202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极为重要的一年,伴随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在继往开来承前启后的重要时刻,公司进一步明确目标、砥砺奋发、抢抓机遇、同舟共济,把“科技+产业”作为公司发展的引擎,开启“高新赋能、产业更兴”新征程。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8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21%,经营性净现金流14.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5%,完成全年各项经营任务。公司三大板块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工程建设

2022年,公司工程建设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01.1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

11.8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8亿元。

报告期内,湖北路桥市场开拓成效显著。通过推行全员经营理念和“五位一体”市场拓展机制,全年中标项目115个,中标金额299亿元,全年新签合同100个,新签项目金额226亿元,均创历史最高,重大项目合同金额占比突破一半。按照“专业化+区域化”格局,成立宜荆荆恩、襄十随神等区域公司,作为市场开拓的核心力量和实施主体,进一步完善湖北市场布局。省外市场持续突破,2022年先后在贵州、甘肃、新疆中标贵金交安、敦煌钠离子电池钢结构厂房、国道217项目。

项目建设蹄疾步稳。龙山大桥左幅、十淅高速、马影河大道改造等项目相继建成通车。咸九二标竹园隧道双幅、石首PPP项目官田湖大桥、安临5标和政隧道顺利贯通。湿地公约项目、S38线王夏高速WXSG-7标、联投高速公路养护等工程顺利完工。

科研体系更加完善。不断健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为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建立自主研发为主体、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本部统筹、板块公司与项目一线共同完成”的内部研发新格局,形成“研发进项目,科技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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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良好局面。创新成果持续涌现。新技术、新成果转化步伐明显加快,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源泉。2022年度获得授权国家专利共22项,其中13 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9项;获得湖北省工程建设优秀QC成果奖励2项、武汉市建筑业协会QC成果奖6项。

品质管理大幅提升。首次获评国家公路行业信用评价AA,荣登“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百强企业”榜单,并荣获公路交通优质工程奖、中国科协“金桥杯”等众多荣誉。十淅高速、沪渝高速枝江互通等项目获示范工地称号,马影河项目获评武汉市“黄鹤杯”,联投国际城项目荣获湖北省建筑行业“楚天杯”等。

2、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燃煤机组烟气治理各运营项目安全平稳达标运行,累计脱硫电量650.21亿KWh,完成本年度预算任务的104.20%,营业收入8.22亿元,净利润1.19亿元。在市场拓展方面,中标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2×660MW运维项目、新疆天池能源五彩湾电厂2×660MW机组烟气脱硫BOT项目。

(2)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报告期内,泰欣环境营业收入7.43亿元,净利润0.98亿元,完成回款8.45亿元,新签合项目31个,合同金额6.03亿元,其中:垃圾焚烧类项目22个,合同金额2.65亿元,非垃圾焚烧类项目9个,合同金额3.38亿元,由单一的垃圾焚烧烟气净化EP&EPC向钢铁、水泥、冶炼等行业的烟气净化EP&EPC转型,实现新行业的增量项目。中标蕲春餐厨垃圾处理和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BOT项目,实现业务模式由工程建设向项目运营转换升级的突破。本年度新增专利授权2项,公司专利数达到了37项(发明6项,实用31项),软著5项,2022年泰欣环境入选国务院国资委“科改示范”企业。

(3)水务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水务领域在建项目工程建设及生产运营工作均稳步推进,在优化运营重资产业务的同时,大力开展轻资产业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水务治理领域存量以及在建项目污水处理项目、应急项目总设计规模为30.4万吨/日,供水项目总设计规模为6.2万吨/日,合计处理规模为36.6万吨/日,实现营业收入3.27亿元,同比增长1.66%,全年落地水处理业务项目8个,合同额约

5.6亿元。

水务治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6 月国内首个市内风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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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能互补尾水发电站一期示范项目在武汉阳逻项目成功发电,该项目由公司、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和武汉大学协同研发建设,实现“风-光-水”多能互补的发电模式。据测算,一期电站整体每年可生产清洁电量150,000 千瓦时,实现替代标准煤76.2 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61.9 吨。该项目的实施,是公司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践行“双碳”战略的成功试水,为助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和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新的思路。后续公司将坚持不断创新,加大“双碳”业务探索力度,同时在污水处理厂全厂光伏发电、污水余热利用等方面进行技术创新和转化实施,将污水处理厂真正从耗能工厂转变为“能源工厂”,形成行业示范并进一步推广应用至全国市场,助力污水处理行业早日实现“双碳”目标。

3、科技园区

(1)经营成果:2022年,面对多重超预期因素的严重冲击,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转型发展任务,科技园区板块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大运营模式,顶压奋进,交出了难中求成,殊为不易的发展答卷。报告期内,园区运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9.78亿元,同比增长56.07%;全年完成招商总面积35.63万方,其中销售类招商面积26.20万方,园区物业销售收入17.36亿元,较上年增长61.17%,租赁类招商面积9.43万方,园区物业租金收入1.06亿元,较上年增长17.06%。公司全年新增土地储备面积38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43.97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共50.26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共持有待开发土地面积116万平方米,各类物业载体总在建面积达到90.35万平方米,园区物业总在租面积44.58万平方米。

(2)产业招商:公司围绕智能制造和生命科技两大主题方向,以武汉为大本营,瞄准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重点区域,通过轻重配合方式布局落地园区项目,始终致力于为高新科技成长型企业打造集“孵化培育-成长加速-产业化”于一体的全生命周期空间载体,助力企业培育孵化、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东湖高新集团近30年的产业园区运营品牌优势,集团拥有一只汇聚产业研究、开发管理、产业招商、运营服务、智慧园区等全方位专业化团队,报告期内累计签约企业186家。

(3)轻重资产市场拓展:截止报告期末,科技园区板块紧跟国家战略,通过轻重配合持续优化投拓结构。报告期内一是抢先把握武鄂黄黄都市圈发展战略,卡位武汉光谷科创大走廊战略资源,成功摘得黄冈市高新区417亩优质工业土地;二是积极布局海南自贸港,顺利摘得海口市高新区154亩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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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琼鄂两省深化科技交流合作新范例;三是持续巩固武汉大本营战略地位,相继同武汉青山区、黄陂区、新洲区等政府就相关区域内优质工业地块达成投资协议。公司轻资产运营聚焦提供集前期产业研究、产业规划、策划咨询、资产运营、金融服务、数字运营、智慧园区于一体的产业综合服务及智慧园区运营服务,助力区域产业集群打造。2022年轻资产新增签约运营面积304万方,成功落地大湾区佛山科荟项目,与安徽广电合作安徽芜湖数字经济产业园,一站式轻资产运营模式承接随州东湖高新产业园,同内部关联方就黄冈市高新区1,800亩片区综合开发项目轻资产运营服务达成合作意向。

(4)智慧园区:东湖高新智慧园区平台入选全国2022年度智慧城市运营典型案例,是全国唯一产业园区案例及湖北省入选唯一案例;同时成功入选2022年园区类工业互联网数智运营园区试点示范名单,是该方向湖北省唯一入选项目;旗下科讯智园作为主编单位参与湖北省首个《智慧园区建设规范》,并取得软件企业、软件产品、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领域10余项证书,体现了湖北省对公司智慧园区运营能力的认可;园区E+SPACE数字运营平台持续完善,目前已迭代升级至

2.0版本,通过搭建“E+管家”、“E+产业”、“E+运营”三大数字运营平台,落地六大应用场景,提升园区管理水平、助力入驻企业成长、搭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发展,目前该平台已在全国28个园区上线。

(5)产业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管基金数量4只,分别投向智能制造和生命科技两大领域,覆盖初创期、发展期、成熟期,重点针对东湖高新管理园区或拟入园区的优质企业进行价值投资,基金累计投资项目27个,直投项目1个,其中园区项目13个。报告期内基金投资企业里得电科获得创业板IPO注册批文,达梦数据库科创板首发获批,成为国内数据库第一股,禾元生物科创板申报获批受理。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与2023年度经营计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工程建设板块在巩固发展基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投资+建造”“主业+辅业”“综合+专业”发展策略,打造技术中心、智慧中心、营收中心、管控中心、人才中心,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发展源动力,努力成为湖北工程建设全领域总承包商、集成商、服务商一体发展的现代化企业集团。

环保板块以构建“蓝天,碧水,无废”大环保产业格局为目标,在现在投资运营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市场开发能力,布局新赛道:大气治理业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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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扩展至“火电+垃圾焚烧+钢铁+冶炼+水泥”等相邻领域烟气净化BOT&EP&EPC,纵向延伸水务治理产业链,发力低碳水厂业务,同时横向拓宽业务赛道,开拓无废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业务,布局低碳园区、低碳工厂业务,积极开展园区新能源、循环经济、碳服务业务实施,打造国内领先的碳中和科技投资发展平台。

科技园区板块立足于“深耕湖北、全国布局”,以“科技创新的引领者、产业发展的推动者”为使命定位,着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全生命周期园区运营商”,坚持“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大运营模式,做产业规划的践行者,专业高效的投资者,区域生态构建者。

(二)2023年度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50.4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板块预算收入

109.84亿元,环保板块预算收入21.11亿元,科技园板块预算收入19.51亿元。

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工程建设

2023年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工作部署,聚焦创建一流企业,推动公司经营、生产、队伍、管理再上新台阶:一是全力以赴拓市场,以“钉钉子”精神统筹项目落地,以“大市场”格局统筹发展空间,以“大合作”导向统筹竞合关系;二是全力以赴抓创新,加强科技研发,加强成果申报,加快推进数字建造;三是全力以赴强管理,全面加强精细化投资管理、精细化运营管理、精细化成本管理、精细化资金管理;四是全力以赴防风险,全面加强审计监督、全面提升依法治企、全面筑牢安全底线;五是全力以赴带队伍,着力打造四支队伍,着力优化人才结构,着力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六是全力以赴强党建,推进党建经营融合,推进党建品牌与企业文化融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

燃煤电厂烟气综合治理业务方面,着重解决运营合同谈判、工程建设、账款清欠、机组检修工作中的急、难问题,保障年度经营任务顺利完成;以BOT、TOT、OM等模式进一步扩大运营规模,向非电行业烟气治理横向延伸,开拓无废产业园的投资、建设、运营新方向,实现资质提升和项目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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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精心组织,确保存量项目及增量项目安全保质按期交付与计划回款足额收回,严控成本费用,确保毛利实现;重点开发钢铁行业高炉煤气精脱硫工程、水泥行业SCR脱硝改造、新能源碳酸锂行业尾气净化等烟气净化细分市场,实现经营方向由垃圾焚烧气净化向非垃圾焚烧烟气净化转型;大力拓展餐厨垃圾BOT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项目,实现业务类型由总包工程向BOT项目升级;继续争取财政扶持,形成利润指标完成的有力补充;继续申请资质升级,技术研发与专利申请,增加“硬”件与“软”实力。

(3)水务治理

①项目建设:在《湖北省流域综合整治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发布的政策背景下,坚持投资拉动、协同园区运营和相关业务板块、存量带增量的原则,加大水务治理业务新项目的拓展。加快新签投资项目的建设,通过EPC等方式获取当期收入及利润。

②运营管理:继续加强存量项目精细化运营管理,提升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提质增效;发挥房县县域“供排一体化、管网一体化、城乡村一体化”运营示范项目的优势,推广应用。

③低碳园区:依托园区运营板块和环保板块的存量园区,提升改造,建设低碳园区;在新建园区项目中筹划、规划并协同推进建设零碳园区;大力开展与低碳零碳园区相关的分布式光伏、风电和储能节能等业务,加大“双碳”业务储备。

3、科技园区

一是做大园区平台,强化支撑作用;重资产落地上海、武汉黄陂、青山、新洲、宜昌等地项目,预计实现1000亩优质土地摘牌,同时加强对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经济圈项目拓展力度;轻资产强化与地方平台公司合作,围绕补全武鄂黄黄都市圈、做实大湾区、拓展长三角的区域布局思路,实现运营面积高质量增加。二是做强产业运营,提升科技属性;搭建产业发展窗口,以上海、广州、欧洲比利时等地项目及合作关系为契机,打造区域产业发展中心;完善科创孵化运营,依托武汉光谷人才创新园、黄冈等离岸科创中心完善科创孵化体系;提升基础运营底座,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全维度精细化管控升级。三是做优投资,打通资本、资产双方循环;不断强化“基金+园区+服务”综合优势,实现“投招联动”,构建服务产业全生命周期的资本体系,同时以产业运营为切入口,提升投后深度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自持资产收益率,实现园区公募REITs工作质的突破;四是创新生态,实现区域产业融合发展;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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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园区智慧系统至3.0版本,进一步丰富解决方案服务园区生态,增加数字化服务产品种类,通过智慧园区平台,搭建“AI+园区应用场景”数智新生态,推动数字化技术应用落地,同时将智慧园区运营云平台向企业开放,赋能园区和产业融合发展。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经营计划,规范运作,科技决策,努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1、2022年组织召开了9次董事会,同时组织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1次,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3次。

2、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3、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不断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及经营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新制订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招标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内部审计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出任制管理实施方案》、《内部单位借款管理办法》等共16项制度,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实施细则》等共21项制度,根据相关信息变化及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4、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1)董事会按时合规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完成有编号的临时公告披露12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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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社会投资者来访、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机构投资者调研等多种形式保持与不同类型投资者交流渠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给予及时、客观的回复,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现状及发展,引导投资者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经营情况和业务进展的正确了解,对公司价值进行客观判断,避免不实信息对投资者的误导,保护投资者的切身权益,同时关注与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营造良好舆论导向,促进投资者与公司之间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四、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6元(含税)。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795,617,983股,以此计算共派发现金红利100,247,865.86元(含税),占公司202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32%。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执行了《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3年4月1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2023年董事会工作

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持续推动公司健康有序发展,提高董事会决策能力,充分发挥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防控重大风险。加强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全面督导子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同时,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方面,要与不同类型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交流互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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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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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合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参加公司本年度的股东大会并列席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进行监督,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组织监事会会议,列席了董事会会议,报告期内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的次数7次
召开时间届次监事会审议议案
2022年1月13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关于拟转让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拟向参股公司湖南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1、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3、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6、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8、公司2022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1、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2、关于拟对红莲湖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3、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6月3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1、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厂房及配套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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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6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4、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10家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9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拟受让关联方从国开基金回购的加速器公司3000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黄冈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2年12月12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公司决策程序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讨论,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的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科学合理;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忠于职守、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没有发现有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强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基本规范;公司财务会计准则能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变更;公司2022年度定期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决策、披露、履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开、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程序合规,未发现有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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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督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检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6、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方面无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8、审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和额度调增等内容。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告内容客观、合理,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或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监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或通过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董事、经营层依法依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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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加强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推动内控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继续做好日常督查工作,认真履职,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加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监督水平,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广大股东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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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在对 2022 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公司综合考虑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本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2023年度预算,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0.46亿元,较上年增长7.58%,其中工程建设板块预算收入109.84亿元,环保科技板块预算收入21.11亿元,科技园区板块预算收入19.51亿元。

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工程建设

一是全力加强市场拓展,着力培育工程总承包能力,立足湖北大本营,辐射国内市场;二是重点谋划大项目,参与省内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推进普通公路提档升级实施,打造央地企业合作战略联盟;三是进一步提升湖北路桥“工程建设全领域总承包商”的核心支撑能力,加快推进“强链延链补链”工程,积极构建并形成 “现代化”基建行业所需的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发展源动力;四是在巩固发展基建业务的基础上,实施“投资+建造”“主业+辅业”“综合+专业”发展策略,打造技术中心、智慧中心、营收中心、管控中心、人才中心;五是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完善考核机制,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环保科技

(1)燃煤火力发电机组烟气综合治理

2023年环保大气保持存量项目安全平稳达标运行,重点提高市场开发能力,并依靠专业运营管理经验,继续以BOT、TOT、OM等模式扩大燃煤电厂烟气治理投资运营规模。通过产业链延伸,业务模式复制,相关技术能力的补充,与相关领域技术企业的合作,向非电行业烟气治理领域拓展,业务范围扩展至“火电+垃圾焚烧+钢铁+冶炼+水泥”等相邻领域烟气净化BOT&EP&EPC,开拓无废产业园的投资、建设、运营新方向,实现资质提升和项目突破。

(2)垃圾焚烧烟气治理

泰欣环境依托在垃圾焚烧烟气治理行业的龙头地位,继续开拓焚烧发电烟气净化领域EP、EPC业务,精心组织项目执行,确保计划内项目如期交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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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经营目标实现;积极向钢铁行业高炉煤气精脱硫工程、水泥行业SCR脱硝改造、新能源碳酸锂行业尾气净化等烟气净化细分市场,及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方向拓展;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推进专利申请与技术研发,增强“软实力”;尽快实现企业各项经营资质的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3)水务治理

2023年水务治理将继续加强存量项目精细化管理,提升数字化、智慧化水平,提质增效;发挥“投资+运营”的优势,以 PPP 等投资模式扩大运营规模,同时带动EPC业务的发展。重点发展领域包括省内城乡供水业务、污泥处置业务、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项目、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同时协同园区运营和相关业务板块,开展低碳园区建设,积极开拓与低碳零碳园区相关的分布式光伏、风电和储能节能等业务,加大“双碳”业务储备。

三、科技园区

科技园区板块着力成为国内一流的“全生命周期园区运营商”,深耕湖北,布局全国,坚持“平台+运营+投资+生态”全产业链,构建全产业链大运营商业模式,进一步夯实平台租售盈利基础,进一步延伸和深挖运营内涵,进一步做强产业投资和专业输出,打造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深入推动转型发展。

一是轻重资产并举实现规模扩张,做大园区平台,强化支撑作用。重资产项目落地上海、海口、武汉黄陂、青山、新洲等地,加强在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经济圈拓展力度;轻资产强化与地方平台公司合作,围绕补全武汉都市圈、做实大湾区、拓展长三角的区域布局思路,实现运营面积高质量增加;二是打造区域产业发展中心,完善科创孵化体系,强化项目全周期管理能力,全维度精细化管控升级;三是做优投资,打通资本、资产双方循环,不断强化“基金+园区+服务”综合优势,实现“投招联动”,同时在公募REITs工作上取得突破;四是升级智慧园区服务系统,丰富解决方案服务园区生态,增加数字化服务产品种类,推动数字化技术应用落地,赋能园区和产业融合发展。请各位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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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该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现将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公告如下:

一、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

1、公司母公司拟以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如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权融资计划、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可续期贷款、基金、保理、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2、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保理、融资租赁、基金、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3、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5.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4、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5、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6、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6.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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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7、湖北联投东高科技园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7.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8、武汉东湖高新木兰信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9、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7.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0、武汉东湖高新江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4.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信托借款、委托贷款、融资租赁、保函、信用证、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和票据融资等;

12、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0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发行债券(如中期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债权融资计划、资产证券化、银行借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可续期贷款、基金、保理、供应链融资等其他贸易融资及票据融资等。

在2023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

二、公司内部资金往来

为提高公司内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将对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进行内部调拨,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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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

三、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事项

1、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3年年度新增授信及提款总额未突破公司总体融资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剂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2023年年度融资计划。并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借款融资事宜,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情况,对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进行内部调拨,签署或授权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将严格按年度预算进行资金管理,同时发挥内部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开源节流,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控制公司债务规模。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资料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现将该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说明如下: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50亿元的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为公司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本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规划,估算了一个周期(即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下同),在这个周期内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8.5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50亿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在上述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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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差额补足等产生实质性担保事项,具体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复的最终授信额度为准,如超过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总额,应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2023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50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133.17%.具体如下:

序号担保人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2023计划担保金额(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万元)公司类型
1东湖高新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0.29%46,000.00控股子公司
2东湖高新湖北联投东高科技园有限公司1.00%50,000.00控股子公司
3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木兰信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0%20,000.00控股子公司
4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0.00%64,000.00全资子公司
5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江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0.00%42,000.00全资子公司
6东湖高新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00%98,000.00全资子公司
7东湖高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9.02%50,000.0023,886.29控股子公司
8东湖高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2.70%50,000.0075,718.52全资子公司
9湖北省路桥集房县清源水环境科技有0.00%110,000.00控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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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担保计划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不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下属子公司共计14家,其中全资子公司6家,控股子公司8家。

团有限公司限公司
10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苍溪县苍旺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0.00%200,000.00控股子公司
11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当阳市提质改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61.71%130,000.00控股子公司
小计860,000.0099,604.81
12东湖高新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2.61%30,000.0012,415.00控股子公司
13东湖高新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74.80%45,000.000.00全资子公司
14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桥盛工贸有限公司88.03%50,000.000.00全资子公司
小计125,000.0012,415.00
合计985,000.00112,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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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1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8栋A座201赵清华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30,000.00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的批发兼零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材料的批发兼零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限制和禁止的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及上述业务有关的物资、设备、产品的批发兼零售;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全资子公司100214,077.3179,854.75108,407.8211,665.3894,678.5362.70
2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高新四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南段201-2室郭万强科技园开发及管理500.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全资子公司1001,391.11350.52-149.46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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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产租赁;住房租赁;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大道266号创业孵化中心A楼5层A20-631室郑玉华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控股子公司954,921.644,907.500.00-92.500.000.29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4湖北联投东高科技园有限公司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大道68号刘鲜科技园开发及管理8,000.00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科技中介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控股子公司705,477.275,422.680.00-77.320.001.00
5武汉东湖高新木兰信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长松村、解放大道延长线以西滠口街铁路货场长松还建小区20栋1-4层孙静科技园开发及管理8,000.00创业空间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控股子公司660.000.000.000.000.000.00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武汉东湖高新医药投资有限公司武汉市青山区八吉府街办事处办公楼2楼205室卡位009号何东凌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全资子公司1000.000.000.000.000.000.00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7武汉东湖高新江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星谷大道武汉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双柳新城产业港4栋206号刘鲜科技园开发及管理8,000.00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全资子公司1000.000.000.000.000.000.00
8武汉东湖高新集团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1000号一层张虹科技园开发及管理10,000.00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全资子公司1000.000.000.000.000.000.00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物业管理;工业设计服务;房地产咨询;房地产评估;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赵清华环保科技投资、建设、运营10,522.75: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气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环保设备的维护,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控股子公司98.47107,351.6943,987.3974,262.3010,308.730.0059.02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房县清源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十堰市房县城关镇莲花村莲花一级路62号罗燕工程管理5,000.00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控股子公司900.000.000.000.000.000.00
11苍溪县苍旺公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红旗桥村一组108号周艳平工程管理10,000.00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控股子公司61.750.000.000.000.000.000.00
12当阳市提质改造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子龙路1号魏英明工程管理50,000.00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控股子公司9535,237.0213,493.0220,832.10-542.950.0061.71
13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湖南省科研成果转化中心厂房4栋101房318号杨威科技园开发及管理20,000.00科技企业技术扶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服务;高新技术研究;高新技术服务;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自有厂房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众创空间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控股子公司6572,782.7619,933.0625,936.23525.6715,100.0072.61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序号担保对象注册地法定代表人业务性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合计持股比例(%)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银行贷款总额资产负债率(%)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湖北省路桥集团桥盛工贸有限公司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工程科技大楼15楼胡阿祥材料销售5,000.00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器辅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等。全资子公司100103,481.3312,385.81157,606.32197.500.0088.03

三、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事项

1、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金融机构授信落实情况,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具体办理融资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2023年年度新增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年度担保计划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四、累计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及对参股公司担保及反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及反担保的数量截至2023年4月21日,公司共累计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274,355.09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37.09%,共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5,504.68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11.56%。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具有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中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其贷款融资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资金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及公司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进行融资担保,加强对被担保公司的管理,关注其偿还债务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金融机构贷款政策和商业惯例,为加快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科技园区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科技园区相关项目开发建设,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拟计划为购房客户办理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按揭担保计划明细详见下表:

2023年年度按揭担保计划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公司名称公司类型按揭担保项目2023年度计划按揭担保额度
01武汉联投佩尔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1,000
02鄂州数云创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中数字产业创新基地10,000
03合肥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际企业中心7,000
04武汉东湖高新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国际健康城12,000
05湖北联投东高科技园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黄岗智造园2,000
06武汉德拓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德成科创中心6,000
07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9,000
08海南经济特区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湖高新海口生物城8,000
09湖南东湖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部创智天地工业园10,000
10长沙东湖和庭投资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国际创新城15,000
11湖南金霞东湖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金霞智慧城5,000
合计85,000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年4月1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科技园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科技园区各项目实际情况,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因销售其所开发的科技园区产品而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阶段性担保金额不超过按揭贷款合同金额,阶段性担保期间为自按揭贷款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相关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保管之日止。

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未就上述担保签订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科技园区项目公司与贷款银行在以上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相关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合格的金融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推动公司相关产业园区项目开发建设。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提醒公司经营层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加强对被担保客户管理,关注其偿还能力,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提请授权事项

1、在未突破2023年度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园区业主向金融机构办理按揭业务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计划总额8.5亿元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适度调整、调剂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提请授权科技园各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科技园区实际情况,具体办理科技园区项目业主按揭业务阶段性担保事宜,签署各项相关法律文件。

六、累计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31,392.84万元,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归母所有者权益的4.24%。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基本情况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会议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余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2)该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3、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3年度预计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4、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2年预计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湖北联投商贸物≤123,000.0035,072.03因受不可控情况影响,部分项目施工进

流有限公司

流有限公司度滞后,材料用量低于预期。
出售商品≤160,000.001259.20收入按照净额法予以确认;部分业务调整。
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武汉清能雅居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200.000业务调整。
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1,130.000业务调整以及部分业务将于2023年开展。
提供劳务湖北驿山书法艺术发展有限公司≤276.690结算计量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利航交通开发有限公司≤200.00846.66新增部分业务。
租赁房屋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120.001.15结算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城市空间建设有限公司≤1,910.001,909.37
购买原材料、 燃料、动力湖北福汉木业有限公司≤1,000.00492.85结算的滞后性。
购买原材料、 燃料、动力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00.00-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2,490.0020,858.73
提供劳务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3,500.0011.89结算的滞后性。
提供劳务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1624.45业务发展迅速,略超预期。
提供劳务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300.000.25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262.0021,668.90含长期项目结算金额。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200.00673.52含长期项目结算金额。
接受咨询服务湖北省建投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2,504.001.61部分业务将于2023年开展。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1,000.0066.86结算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274.002,272.91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286.46925.42业务调整。

接受劳务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2.00-业务调整
销售机动车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0.0069.11业务调整以及部分业务将于2023年开展。
租入资产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98.00-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湖北工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007,463.61部分原材料为21年结算,21年该单位并非关联方。
提供劳务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00.005,675.07结算进度提前
提供劳务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1,500.0059.24结算的滞后性。
采购原材料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2,000.002,262.66结算进度提前
提供劳务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500.00-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赤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400.0091.74结算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18,418.00-结算的滞后性及部分 业务将于2023年开展。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1,000.00-业务调整。
接受劳务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1,500.00-结算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2,000.00139.20结算的滞后性。
租入资产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66.00-结算的滞后性。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65.00235.53公司全年招待需求超预期
租出资产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100.00-公司搬迁。
租出资产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017.32
购入/出售机动车湖北联投汽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380.00333.18
提供劳务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3.00-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27.0011.68
提供劳务湖北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67.0062.78
提供劳务武汉软件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5.00-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150.00748.31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7.00-业务调整。
提供劳务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30.0021.17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9.0010.85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27.001.98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1,300.001,482.42实际完成部分工程分包合同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40.0035.78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10.00103.76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0011.32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70.0065.54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3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3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燃料、

动力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注1]102,400.0015.808,054.1435,072.035.41%因业务扩展的需求,此项交易金额系预估签订合同金额。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2]7,000.001.08963.492755.510.43%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湖北工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86.000.030.007463.611.15%工程结算的滞后性
提供劳务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5,000.000.430.00-
提供劳务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注3]4,000.000.35656.975675.070.49%
提供劳务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注4]3,500.000.3016,534.9120,705.661.79%含招标项目。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注5]2,000.000.1749.4066.860.01%
提供劳务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090.001624.450.14%
提供劳务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注6]1,000.000.092.50--
提供劳务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注7]500.000.0422,209.8020858.731.80%含招标项目。
提供劳务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40.00--
提供劳务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200.000.020.0059.240.01%

提供劳务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200.000.0260.69--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79.35--
提供劳务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注8]700.000.02496.1821668.91.87%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含以往工程结算金额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汉江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0.00--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0.00--
提供劳务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10.00--
提供劳务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投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6,644.001.03263.22--
接受劳务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5,000.000.770.001.610.00%
接受劳务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31100.00139.20.02%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00.000.1141.09--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83.00--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700.000.11108.00925.420.14%

公司

公司
接受劳务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680.000.00843.402272.910.35%
接受劳务湖北省联建标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000.0222.43--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城市空间建设有限公司1300.000.021,255.641909.370.29%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00--
销售商品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注9]10,000.000.860.001259.200.11%
购买商品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803.000.120.00--
租入设备湖北工建楚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121.000.022.52--
车辆转让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000.0018.4969.110.01%
租赁房屋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40.000.0140.001.150.00%
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800.000.07304.27--
试验检测技术服务武汉清能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00.002.50--
租入资产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31.000.0030.37--
接受服务武汉联投物业有限公司2,000.000.20220.480-
接受服务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800.000.013.000-
提供劳 湖北府前45.000.00-0-

地产有限公司
接受劳务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110.00-34.580.29
提供劳务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7.000.002.4114.690.12
提供劳务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65.000.5016.6266.460.56
提供劳务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6.000.00-12.70.11
提供劳务湖北工建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60.000.506.692.150.02
提供劳务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40.000.32-190.861.62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000.03-12.380.11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40.000.3225.28302.172.57
接受服务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00.064.72
采购商品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50.000.4-
接受劳务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400.003.2-
接受劳务湖北百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170.001.67-
接受劳务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 15,000.014.5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0
接受劳务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500.004.1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1,150.005.75200.781,482.428.46工程项目2022完工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0.000.000.0035.780.20合同执行完毕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20.000.5830.12103.760.59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0.000.230.0011.320.06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100.000.5023.6965.540.37
提供劳务湖北省联投生物资产股份有限公司320.000.630.000.000.00
合计180,439/52,676124,863

[注1]: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2]: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3]: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4]: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5]: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6]: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7]: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8]: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向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提供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

[注9]:本项关联交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

司向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合并口径子公司销售商品形成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贸集团”)公司名称:湖北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爱华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5月26日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武汉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站匠心城·三阳中心F17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批发,原油批发,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泥生产,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电气安装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代理记账,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光缆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废旧沥青再生技术研发,管道运输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进出口,供应链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商务代理代办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装卸搬运,鲜肉批发,鲜肉零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成品油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汉木业”)公司名称: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陈瞻注册资本:1481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01月15日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自营及代理(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企业经营的货物及技术);生产木材制品及木材深加工产品、用材林经济林生产与销售(限分公司经营);房地产租赁;物流服务(不含运输);会议展览服务。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7.5219%,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2.4781%。

3、湖北工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投资”)

公司名称:湖北工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洪亮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8-04-25住所:武汉市汉阳区翠微路特1号第11层1115室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施工建设项目、高新技术、生态农业、节能环保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项目开发;园区建设;市政工程;工程项目评估及咨询;棚户区改造;房屋动迁及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建材、钢材、涂料、室内装饰材料、五金产品、机械设备、金属及金属矿、非金属矿、沥青、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添加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批零兼营;煤炭批发;石油沥青产品的研发;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道路货物运输;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汉绿色”)

公司名称:湖北福汉绿色建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邓茂青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6年03月15日住所:武汉市东西湖区三店农场四大队[新城十一路西、东吴大道北]6栋1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认证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林业产品销售,木材加工,木材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竹木碎屑加工处理,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软木制品制造,软木制品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消防器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商标代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5、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麦岭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敬东

注册资本:117320.87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5年06月02日住所:湖北省孝感市大悟县阳平镇经营范围:磷矿开采;化工产品(工业硫酸、氟硅酸钠、液体无水氨)、化肥(水溶肥、磷肥、复混肥料)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饮食、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黄麦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6、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

公司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玮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05月15日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7.33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持股比例为12.6667%。

7、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鞠玲

注册资本:70123.5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

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1.3028%,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7988%,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84%。

8、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公司”)公司名称: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瞻注册资本: 5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2月10日住所:武昌区中南路99号武汉保利文化广场17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9、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陈骏峰注册资本:295417.39594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02月26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57号经营范围:能源投资;酒店、物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旅游产业投资;环保工程投资;电力、机电、机械产品生产、销售相关的经营实体投资;从事酒店、物业经营和管理;工程咨询及建设;自有资产的收购、管理和处置;物业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装饰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3.1500%,中国长

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9936%,中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564%。

10、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农高”)公司名称: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海伦注册资本:73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2日住所: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7.9452%,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973%,荆州市宏远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986%,湖北省国营太湖港农场持股比例为6.8493%,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397%,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3699%。

11、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产集团”)公司名称: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王忠浩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6月02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民主二路75号华中小龟山金融文化公园19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顶级域名运行管理;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测绘服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人工

智能硬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商用密码产品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征信业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舆情信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旅客票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财务咨询;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薪酬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承接档案服务外包;税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基于云平台的业务外包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100%。

12、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房地产”)

公司名称: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熊小峰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住所: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苑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博房地产”)

公司名称: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轩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8日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山大道以东、大长山路以北联投

光谷55号地块二期C-18号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不含住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4、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东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史文明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4日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明珠大道68号管委会办公楼14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矿产资源勘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资产评估(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5、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湖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舟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7日

住所: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备、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限湖北省梧桐湖新区范围内);园区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和担保(不含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鄂州市梁

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

16、湖北联投汉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汉江”)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汉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谢海伦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09月30日住所:襄阳市樊城区卧龙大道88号普陀龙湾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7、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池公司”)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万化文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03月13日住所:湖北省黄梅县小池镇清江大道1888号经营范围: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及改造项目、“美丽乡村”建设及改造项目的投资;土地收储开发、园区建设、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凭有效许可证从事经营。)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30.00%。

18、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潘新平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01月21日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9、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工建”)

公司名称: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丁峻注册资本:460120.68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4年10月22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42号经营范围:承担大型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建筑室内、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非标准钢构件、钢结构工程和网架工程的制作、安装;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出口的设备和材料除外);对外派遣工程劳务人员;建筑技术咨询服务;建筑机械制造、安装(不含特种设备)(以上范围涉及资质的需持有效资质证从事经营);建筑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1665%、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9474%、湖北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1931%、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5195% 、湖北省国有股权营运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1736%。

20、湖北省建投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咨询”)公司名称:湖北省建投集团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吴坚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工程科技大楼11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 837.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资产831.95万元,净利润-168.05万元。

21、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基建”)

公司名称:湖北工建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冯文漫注册资本:12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1年01月09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中南二路12号奥山创意街区3[幢]/单元4层1号房-8号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专用设备修理;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2、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高万盛”)

公司名称: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魏同德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住所: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管委会2号楼经营范围:对农业项目开发;棉花、水稻、玉米、蚕豆、红薯的种植、加工、销售;饮品开发、销售;苗木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咨询、推广、服务;食品销售;电影放映;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动产租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保洁;垃圾清运;住宿服务;场地租赁;休闲健身活动策划方案;种植园采摘。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6,514.21万元,主要业务收入 1,790.06万元,净资产5,327.83万元,净利润215.21万元。

23、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悦达公司”)公司名称:湖北联投美悦达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李杨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2年05月06日住所:武昌区中南路街道武珞路330号5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品花卉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 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885.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53.87万元,净资产1,478.3万元,净利润478.3万元。

24、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咨询”)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张鹏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20楼(申报承诺登记)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管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5、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院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林注册资本:3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1年03月29日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采购代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灯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标准化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本部单户数据):总资产22,351.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914.37万元;净资产17,682 万元;净利润2,474. 13万元。

26、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信息”)

公司名称: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马伦权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8日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路桥大厦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计算机软硬件、人工智能技术,智慧交通系统、交通智能产品及设备、通信技术,智慧城市系统的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批零兼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环保工程、机电工程、光电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及设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1,363.11元,主营业务收入5,149.11万元,净资产1,093.24万元,净利润636.58万元。

27、湖北省联建标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建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联建标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冉颖

注册资本:105.00万

成立日期:2003年01月15日

住所: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湖北省建筑设计院办公楼2楼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招投标代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8、湖北联投城市空间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空间”)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空间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曙光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6月10日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四唯街道中山大道1354号匠心城·三阳中心F17楼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

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9、湖北工建楚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建楚泰”)

公司名称:湖北工建楚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代正雄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7日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以南武汉软件新城二期一组团第B14幢2层1号房

经营范围:建筑机械设备、钢管脚手架、钢模的租赁、管理及维护;车辆租赁;特种设备的租赁、安装及技术服务;土石方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0,89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655万元,净资产4,270万元,净利润708.8万元。

30、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投集团”)

公司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俊刚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7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6601%,华能贵诚信托有限

公司持股比例为22.0639%,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931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7%,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为4.6207%,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4.6207%,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7%,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3104%,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

2.3104%,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仙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比例为1.1552%,潜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1552%,咸宁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1552%,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黄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1552%,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天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门市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为1.1552%。

31、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府前地产”)

公司名称: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贾晓彬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2日住所: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国内水路旅客运输;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市场营销策划;船舶租赁;游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2、武汉清能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能雅居”)

公司名称:武汉清能雅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陈辞注册资本:1000.00万成立日期:2017年08月03日住所:武昌区徐东路96号(武汉光明万丽酒店附楼)6楼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建筑工程、景观工程、机

电设备安装工程、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环保设备、金属材料、防水材料、机电设备、花卉盆景、水泵阀门、流体控制成套设备及配件的批零兼营。(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清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0,344.5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594.57万元。净资产5,622.38万元,净利润2,483.66万元。

33、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鞠玲注册资本:伍亿圆整成立日期:2022年04月12日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阵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联投城市运营公司2022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01,433.4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62,599.93元,净资产66,750.72元, 净利润4,760.60元。

34、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楚地”)

公司名称: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廖荣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4日住所:荆州市华中农高区太湖大道中段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代收水电费。(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2022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47,376.36元,主要业务收入6,282.37万元,净资产18,037.81万元,净利润-3,318.8万元。

35、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柯美忠注册资本:贰亿圆整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入、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东: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烽火通信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36、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大数据”)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业虎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5日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号楼第三层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策划创意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商务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7、武汉软件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新物业”)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勇

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房屋中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保洁、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38、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新发展”)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

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158%,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842%。

39、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砺威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叁佰陆拾玖万肆仟肆佰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1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园区建设、开发及经营;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生物医药成果转让;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设施配套、集中供热建设及服务;园区生活及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6121%,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9830%,武汉光谷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049%。

40、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凌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贰仟陆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特1号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687%,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759%,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0723%。

41、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城市资源”)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霖注册资本:壹亿圆整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8日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停车场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深圳市万物云城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42、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林注册资本: 叁佰叁拾万圆整成立日期:1991年3月29日住所: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经营范围:甲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管理、咨询和推广应用;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3、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念注册资本: 3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1年9月8日住所: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16号良友大厦2703房经营范围: 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及咨询;企业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船舶、机电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系统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影视传媒技术开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标识标牌设计、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网页设计及制作;动画设计、制作;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动漫设计;网络运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网上提供电子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667%、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33%。

44、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山湖投资公司”)公司类型: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薛蓉注册资本:30,000 万元成立日期:2009 年 4 月 21 日住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东站站前广场 11 号楼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93.33%,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6.67%。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工建投资、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

联投酒管、联投代理、金楚地置业、湖北联发投、联投汽车、梧桐投公司、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均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工建投资、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联投酒管、联投代理、金楚地置业、湖北联发投、联投汽车、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符合要求。前述公司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2023年经营计划,湖北路桥将与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建投信息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110,389.0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 17.03%;将与联投商贸生销售商品交易,交易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86%;将与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9,3500.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1.64%;将与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联投酒管发生接受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9,534.0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2.54%;将与府前地产、金工建楚泰金楚地置业发生租入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192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

0.03%;将与联投汽车发生购买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25万,占同类比例忽略不计。

根据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梧桐投公司、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发生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543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1.95%。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将与联投美悦达酒店发生商品采购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5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 0.4%;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黄麦岭磷化工

公司、联投城市运营公司发生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42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7.06%;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建筑设计院、联投传媒发生的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18,936.0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24.09%。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公开、公平、价格公允、等价有偿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根据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成本加合理利润、第三方评估价格确定双方的关联交易价格。

交易双方可在协议确定的定价原则基础上,就具体交易事宜另行签署合同加以约定。各项交易的具体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依交易双方另行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采购原材料类及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能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主营业务的持续推进,提供劳务类及受托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湖北路桥 2023年预计采购建筑原材料约64.82 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不超过 110,389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17.03 % ,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向关联方接受劳务不超过38,470 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年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 19,893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公司目前在湖北、浙江、广东、新疆等地有大量的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与花山投资公司及梓山湖投资公司发生受托运营污水厂的关联交易,2023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42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7.06%,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5)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年向关联方出售商品不超过10,000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6)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年向关联方租入资产不超过192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7)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3年向关联方购买资产25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8)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公正、诚信及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市场原则,符合交易各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6年起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状况比较熟悉,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60万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4)。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更有效推进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其报酬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含税)。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兑付专职董事2022年年度薪酬余额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2年,公司勠力同心、克难求成,立足“工程建设全领域总承包商”“科技园区、产业园区、功能园区全生命周期运营商”功能定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9.86亿元,同比增长15.21%,各项经营指标稳中有进。根据公司薪酬及业绩考核制度,公司专职董事2022年的薪酬,尚有年终考核部分未支付。根据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经营层2022年度经营目标完成考核结果,公司拟向专职董事兑付2022年薪酬。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拟通过合格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设立光谷环保烟气治理收费收益权绿色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拟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原始权益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础资产:由原始权益人与相关燃煤发电厂签署的烟气治理特许经营协议,光谷环保于特定期间内为相关燃煤发电厂提供烟气治理环保服务而取得的收益权;

三、申报规模:本次拟申报储架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可分期发行),其中产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具体发行规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可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情况在上述授权范围内予以调整);

四、发行期限:资产支持证券期限不超过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五、发行利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式进行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专项计划在每次付息及终止时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完成分配后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

六、募集资金用途: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偿还债务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七、发行方式:本次申请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由计划管理人和承销机构在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

八、拟挂牌转让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九、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结束之日;

十、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授权:

公司本次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融资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前述范围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申报事宜;

3、根据审批监管部门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发行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办理与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开拓公司融资渠道,盘活项目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2、本次申请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产生的风险:新增融资将加大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围绕各业务板块,抓紧发展机遇,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5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确保公司运营及各业务板块项目的顺利推进,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在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拟采用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

一、贷款主体: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子公司;

二、贷款金额: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

三、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

四、贷款期限:初始贷款期限不超过(含)叁年(“初始贷款期限”),初

始贷款期限届满以后每一年为一个延续贷款期限(“延续贷款期限”)。在每个贷款期限(包括初始贷款期限及延续贷款期限,下同)届满前,借款人有权选择将贷款期限延续一年,或者选择在每个贷款期限届满之日向贷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金余额及所有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应付利息、孳息、罚息以及其他费用(如有);

五、贷款利率: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利率由初始利率及重置利率组成,具体由公司和金融机构另行约定;

六、贷款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等;

七、结息日和付息日:约定每年/季为一个计息周期,即每个自然年/季的某一天为结息日(“结息日”),公司在结息日次日(即“付息日”)支付该计息周期贷款利息和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如适用),在贷款到期日(包括自然到期日、视为到期日及宣布到期日)支付最后一个计息周期的贷款利息和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如适用)。除非发生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借款人在约定的任一结息日前提前通知贷款人后,借款人可将该计息周期的当期利息以及约定已经递延的贷款利息及孳息递延支付,且不受任何递延支付次数的限制,也不构成借款人违约;

八、强制付息事件:在结息日前十二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之一的,则应当支付该结息日应付贷款利息以及约定的已经递延的所有贷款利息及其孳息,包

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向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

3、向其他权益工具进行付息或兑付。

九、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年之内;

十、本次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授权:

公司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议案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展具体融资相关事宜,为保证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签署办理相关融资具体事宜,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需要以及融资市场的实际情况决定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具体条款、条件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签署必要的文件以及办理必要的手续;

2、签署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所涉及的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3、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对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与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相关的其他事宜。

十一、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1、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2、公司拟申请可续期(无固定期限)贷款是基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为目的而发生的融资行为,融通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更好地推进各业务板块项目建设、开拓市场、增加规模,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为确保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2、关联关系: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建投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拟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拟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鉴于预计担保总额已超过3,000万元并且超过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委派董事及股东代表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法定代表人:刘俊刚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联发投总资产2,859.91亿元,净资产593.18亿元;2022年湖北省联发投实现营业收入944.46亿元,净利润29.77亿元。湖北省联发投为湖北省国资委独资设立的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8号法定代表人:潘新平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区域综合开发改造、城市环境园林绿化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对养老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旅游产品开发;物业管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各类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施工、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湖北省建投总资产357.40亿元,净资产99.69亿元;2022年湖北省建投实现营业收入264.59亿元,净利润7.91亿元。湖北省建投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条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发行债券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增信的部分,申请由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

保。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不超过1.5%的年化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四、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或湖北省建投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史文明先生、刘祖雄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能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能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企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能力,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构成同业竞争。

3、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红莲湖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产城”)认缴增资19,110万元、对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认缴增资4,900万元。

3、2022年6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签订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增资协议》。2022年7月,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1,572.9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2022年8月,联新产城、联新融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9月5日,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3,234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按照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联投置业同比例同步履行实缴义务。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5月27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的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有其95.03%的股权、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7%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清华。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厂房及配套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下约109,778.17㎡厂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作价约为人民币562,940,800元。2022年9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保障房公司签署了《资产购置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7月2日、8月2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10家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与关联方联新产城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产城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云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链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2)与关联方联新融合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融合所持有的鄂州东新物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联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集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数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60万元;(3)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云数”)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云数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信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芯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电智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90万元。上述10家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5,002.17万元,股东借款债权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湖北路桥本次增资45,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出资51,000万元,占市政公司51%股权。湖北路桥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标的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37,331.35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出资16,799.11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25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从国开基金回购的加速器公司3000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待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后,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受让该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7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2023年2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黄冈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东湖高新黄冈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并设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竞买及后续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0%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6,836.69万元,本次调整前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14,710.46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351,547.15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42,81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249,81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经公司经营层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3,00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6%。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内容做出了调整,主要涉及总股本、公司经营范围等相关内容,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原章程拟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564,818元。 第二十条 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999年公司按10:6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本总数增至25600万股。 ......... 2022年4月6日公司新增股份10,076股,股份总额增至795,564,818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795,564,818股,全部为普通股。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617,983元。 第二十条 经199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999年公司按10:6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股本总数增至25600万股。 ......... 2022年4月6日公司新增股份10,076股,股份总额增至795,564,818股。 2022年7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4月4日公司依次新增股份50,256股、513股、513股、1,883股,股份总额增至795,617,983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股本795,617,983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资质二级);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零售兼批发;承接通信工程安装及设计;组织科技产品展示活动;仓储服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各类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资质二级);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零售兼批发;承接通信工程安装及设计;组织科技产品展示活动;仓储服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各类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十四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仪器仪表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园区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制定和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应制定和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 ......... (二)利润分配政策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改后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 .........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当年盈利状况和公司发展需要提出分配预案,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之余,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

资料18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最新监管政策规定,现拟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进行修改, 具体如下:

原办法拟修改为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开展正常经营活动时为客户购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发的产业园产品提供的阶段性按揭贷款担保除外。

修改后的《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1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背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作为联合体成员方,中标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伙人和(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以下简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或“EPC项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9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现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以下简称“EPC合同”)。

1、项目模式说明: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是投资合伙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本项目业主系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运作方式如下:

地方政府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投资牵头人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并在中标后与政府的平台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项目管理、建设实施、运营管理等。

3、交易内容: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EPC合同,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EPC项目交通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207,38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82,818.60万元。

4、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5、合同履约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交易方项目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项目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项目公司签署EPC合同将构成工程施工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与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作为联合体成员方,收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此次,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EPC合同,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EPC项目交通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系湖北路桥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项目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控股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项目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项目公司签署EPC合同将构成工程承包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03MACA6W5R0P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工业新区建设大道27-8号法定代表人:沈默思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23年3月2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资产评估,非融资担保服务,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股权结构:湖北省联投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集团”)持股比例80%,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2、因项目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现披露其实际控制人联投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总资产22,365,40826,065,044.08
净资产5,690,1675,915,978.19
2021年1-12月2022年1-9月
营业收入3,715,3625,380,608.65
净利润147,146117,636.88

3、关联方项目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其实际控制人联投集团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好,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人项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联投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关联人项目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新城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

信被执行人。

6、关于关联方项目公司履约能力,本次EPC项目招标文件中注明“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且项目业主的实际控制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由湖北路桥承接的施工类工程款项资源来源风险基本可控;另鉴于关联方项目公司系联投集团控股孙公司,关联方项目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工程款回款风险基本可控。

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合伙人和(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2、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紫霄大道七里垭片区。

3、建设规模:具体范围面积4.04平方公里(合计6,061亩),对区域进行综合性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拟建设项目清单包括交通设施、公共设施、公共服务三大类。其中,交通设施项目4项,公共设施项目3项,公共服务3项。

(二)本次拟签署《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人: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

(2)工程内容及规模: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具体范围为浙江路——仁威路——林荫大道——幸福路——保留山体山 脊线围合区域,面积4.04平方公里(约 6061 亩)。本项目作为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示范性项目,西侧临近十堰市老城区,东侧紧邻十堰市空铁商贸服务区、东部产城融合区,是城市东西向发展主轴上的重要节点,区位交通优越、配 套资源丰富、景观环境优良,是十堰东进引擎、桥头堡和城市未来发展的新空间。

(3)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及承包人联合体各成员承接范围如下:

3.1湖北路桥承接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厦门路(即刘家沟路)(一期)起点接浙江路和昌三期东侧,终点接紫霄大道,现状幸福路与厦门路之间250米路段一并纳入同步实施。厦门路(二期)起点接仁威路,终点接紫霄大道。厦门路(三期)起点接厦门路(二期)与发展大道西侧。幸福路起点接浙江路口,终点与林荫大道平交。规划一路 起点接幸福路,中途横穿紫霄大道,终点接仁威路。内部环路及支路。山东路(天津路至厦门路段),山体公园与城市绿道项目(包含片区内干道及绿道景观提升);口袋公园4处。

3.2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新基建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包括园区畅行、社区服务、生态宜居、数智引擎、IOC 中心、城市交管大脑等子系统建设。

3.3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接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及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市政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新建高中项目(初步拟定选址位于于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约252亩。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运动场、生活区、地下停车场);浙江路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选址位于幸福路与厦门路交会处,用地规模约60亩);片区小学项目,山体公园与城市绿道项目(包含片区内干道及绿道景观提升);口袋公园4处。

3.4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范围

下列公共服务项目和公共设施项目的设计工作,及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

公共服务项目:新建高中项目(初步拟定选址位于紫霄大道与林荫大道交汇处西北侧,用地面积约252亩。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运动场、生活区、地下停车场);浙江路九年一贯制学校项目(选址位于幸福路与厦门路交会处,用地规模约60亩);片区小学项目。

公共设施项目:山体公园与城市绿道项目(包含片区内干道及绿道景观提升);口袋公园4处。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4、签约合同价

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207,38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82,818.6万元;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项目总金额

16,490万元;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接项目总金额103,506.5万元;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4,564.9万元。

5、合同价格与支付:

(1)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单项工程另行签订单项设计或单项施工合同。

(2)工程进度款:

进度款的申请: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每月月末向工程师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除专用合同条件另有约定外,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批并向承包人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发包人逾期(包括因工程师原因延误报送的时间)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已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3)质量保证金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3%的工程款。

6、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7、履约担保

承包人需在本合同签订后14天内,支付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款10%的现金担保。

8、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9、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项目公司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后期将根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需要另行签订单项合同。EPC项目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EPC项目交通设施和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

湖北路桥承接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定价标准按照前期招标流程规定,确定为根据湖北省市现行消耗量定额及清单计价规范取全费计算下浮7%,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接项目均按照此标准执行,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目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1、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的承接有利于湖北路桥进一步开拓湖北市场,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实力。

2、湖北路桥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的施工,系湖北路桥主营业务。签署EPC合同有利于湖北路桥的业绩,有利于促进湖北路桥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湖北路桥及公司的权益。

3、合同履约风险

(1)EPC项目招标文件已注明“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且项目业主的实际控制人系十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故回款风险基本可控,湖北路桥后续将根据施工建设进度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积极跟踪工程回款情况,保证公司合法利益。

(2)该项目工程计量和实际支付等合同条款均遵循市场化操作原则,优于同类一般交易的支付条件进行,具体付款条件以后续签订单项合同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湖北路桥进一步开拓湖北市场,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实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工程计量和实际支付等合同条款均遵循市场化操作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EPC项目交通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采购、施工、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工作。湖湖北路桥承接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价标准按照前期招标流程规定,由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预算编制单位编制工程预算和拦标价,经项目公司确认后,十堰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核,报财政部门评审确定。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接项目均按照此标准执行,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该项目工程计量和实际支付等合同条款均遵循市场化操作原则,且优于同类一般交易的支付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3)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4)同意湖北路桥与关联方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就就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签订EPC合同,以及后期根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需要另行签订单项合同。提请公司后续根据施工建设进度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积极跟踪工程回款情况,保证公司合法利益,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七、过去 12 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红莲湖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产城”)认缴增资19,110万元、对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认缴增资4,900万元。

3、2022年6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签订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增资协议》。2022年7月,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1,572.9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2022年8月,联新产城、联新融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9月5日,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3,234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按照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联投置业同比例同步履行实缴义务。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5月27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的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有其95.03%的股权、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7%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清华。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厂房及配套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下约

109,778.17㎡厂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作价约为人民币562,940,800元。

2022年9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保障房公司签署了《资产购置协议》。具体详见2022年7月2日、8月2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10家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与关联方联新产城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产城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云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链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2)与关联方联新融合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融合所持有的鄂州东新物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联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集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数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60万元;(3)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云数”)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云数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信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芯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电智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90万元。上述10家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5,002.17万元,股东借款债权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湖北路桥本次增资45,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出资51,000万元,占市政公司51%股权。

湖北路桥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标的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37,331.35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出资16,799.11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25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从国开基金回购的加速器公司3000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待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后,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受让该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7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2023年2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黄冈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东湖高新黄冈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并设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竞买及后续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0%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6,836.69万元,本次调整前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14,710.46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

金额预计不超过351,547.15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42,81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249,81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期间,经公司经营层批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累计金额3,001.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46%。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2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由第九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董事会拟提名金明伟先生、王华先生、熊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金明伟先生、王华先生、熊新华先生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在此谨代表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多年来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他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请各位审议。

附件1 :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金明伟,男,66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2020年5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武昌经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汉三特索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王华,男,45岁,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出站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20年5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湖北省财务共享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绩效研究所所长。

3、熊新华,男,69岁,中共党员,硕士。2022年9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兴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21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的推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由第九届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杨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同时,董事会提名余瑞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在此谨代表公司对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多年来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他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请各位审议。

附件2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2: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涛,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2016年6月至2019年8月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戴德梁行武汉分公司投资部助理经理,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展企划部主管,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营销策划部主管,武汉联投地产有限公司项目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办公室主任,产业发展事业部副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湖北联投资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2、周敏,女,46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12年12月起至2020年5月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0年5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费用会计,武汉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资金中心主任、预算经营部部长、资金管理部部长、财务总部副部长、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管理部部长。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资金中心)部长、运营管理部部长。

3、史文明,男,37岁,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17年7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阳光凯迪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力资源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武汉东湖高新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武汉项目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

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4、刘祖雄,男,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2022年8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武汉市江夏区公路管理局项目经理,武汉绕城高速公路管理处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联投集团恩施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5、杨洋,男,39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经济师。历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干部;国投信托业务部职员;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业务部主管;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级)、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级),其间挂职交流鄂州市昌达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联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牵头负责部门工作)、部长。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6、余瑞华,男,44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21年5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2年2月起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部预算经营部副部长;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资料22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参考地区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发展情况及独立董事专业度和敬业度,经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拟将公司每名独立董事薪酬由每月津贴0.6万元(税后)调整至每月津贴0.7万元(税后)。

本案自股东大会通过起执行,如若调整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23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已于2023年5月19日届满,根据股东的推荐现由第九届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公司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肖羿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股东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荐,提名许文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在此谨代表公司对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多年来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祝愿他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请各位审议。

附件3 :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3: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肖羿,男,49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13年2月起任公司监事。曾任武汉证券公司财务部担任资金清算经理、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武汉联发瑞盛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审计监察部副部长、审计法务部副部长(牵头负责部门工作),内控审计部副部长(牵头负责部门工作)。现任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内控审计部部长。

2、许文,女,36岁,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中级会计师职称。曾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2022年5月至今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资料2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背景: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非关联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阳鑫泉”)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建投集团、非关联方当阳鑫泉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37,331.35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出资16,799.11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25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就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

2、项目模式说明:本项目采用PPP运作方式,湖北当阳市政府授权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通过竞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投融资、建设、运营能力的社会资本。湖北当阳市政府授权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并与中标社会资本在湖北当阳市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项目公司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回投资、获得收益。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权益无偿移交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交易内容: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湖

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PPP项目包中以下15个子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任务,项目实施内容为:(1)半月工业园中山路建设项目;(2)半月工业园区先锋二路建设项目;(3)半月工业园环园南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4)半月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5)半月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6)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半月分院门诊医养融合楼建设项目;

(7)双莲污水处理厂(一期);(8)双莲污水处理厂(二期);(9)双莲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10)双莲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11)双莲智慧园区项目;(12)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双莲分院建设项目;(13)双白大道南延段;(14)华强化工55万吨氨醇技改项目东侧物流道路工程;(15)航空装备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1,196,297,338.65元。

4、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5、合同履约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次交易方项目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项目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将构成工程施工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1,196,297,338.6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7%,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就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此次,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PPP项目包中以下15个子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任务,项目实施内容为:(1)半月工业园中山路建设项目;(2)半月工业园区先锋二路建设项目;(3)半月工业园环园南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4)半月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5)半月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6)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半月分院门诊医养融合楼建设项目;(7)双莲污水处理厂(一期);(8)双莲污水处理厂(二期);(9)双莲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10)双莲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11)双莲智慧园区项目;

(12)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双莲分院建设项目;

(13)双白大道南延段;(14)华强化工55万吨氨醇技改项目东侧物流道路工程;(15)航空装备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一期)。系湖北路桥主营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后续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项目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项目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拟与项目公司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将构成工程承包类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82MAC136X02N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当阳市玉阳街道办事处子龙路1号

法定代表人:李贵久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7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股权结构:建投集团持股比例50%,湖北路桥持股比例45%,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

因项目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现披露其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3,084,604.533,573,966.43
净资产854,433.55996,922.50
2021年1-12月2022年1-12月
营业收入1,348,787.622,645,875.84
净利润74,750.1479,103.62

3、关联人项目公司成立时间不满一年,其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较好,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联人项目公司及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5、关联人项目公司及其直接控股股东建投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关于关联方项目公司履约能力,项目公司系建投集团控股子公司,关联方项目公司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因此工程款回款风险基本可控。

三、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及《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当阳市

(二)本次拟签署《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

(2)工程承包范围:1)半月工业园中山路建设项目;2)半月工业园区先锋二路建设项目;3)半月工业园环园南路西段道路建设项目;4)半月工业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5)半月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6)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半月分院门诊医养融合楼建设项目;7)双莲污水处理厂(一期);8)双莲污水处理厂(二期);9)双莲工业园集中供热工程;10)双莲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11)双莲智慧园区项目;12)当阳市人民医院(当阳市医疗服务共同体总医院)双莲分院建设项目;13)双白大道南延段;14)华强化工55万吨氨醇技改项目东侧物流道路工程;15)航空装备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一期),以上项目实施内容均包含设备采购。

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4、签约合同价

按中标建安费下浮2.05%,经下浮后暂定人民币为(大写)壹拾壹亿玖仟陆佰贰拾玖万柒仟叁佰叁拾捌元陆角伍分(? 1,196,297,338.65元)。

5、工程进度款:

监理人、发包人需在14天内完成进度款证书的审核,具体支付时间以融资情况为准。

6、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7、缺陷责任期的期限:24个月。

8、争议解决: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项目公司就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PPP项目施工合同,此项目建安费定价标准按照前期招投标文件及项目中标通知书,在《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8)计价并

在当阳财评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下浮率为2.05%。此项目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目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1、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承接有利于湖北路桥进一步开拓湖北市场,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实力。

2、本项目系湖北路桥主营业务,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有利于湖北路桥的业绩,有利于促进湖北路桥的发展,有利于维护湖北路桥及公司的权益。

3、本项目存在以下两种风险:

(1)项目建设的噪声和大气污染产生的环境影响贯穿于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

(2)合同履约风险:一是若项目建设的前期手续不能如期到位,可能造成项目施工无法进行;二是项目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可能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存在引发工程建设质量风险。

湖北路桥在后期项目建设中,会尽力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在建设主管部门积极与当地居民沟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控制,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二是建立各相关方的协调联络体系,加强沟通,通过协议、函件等形式明确各方责任,力争项目建设前合规性手续及时到位,杜绝推诿、拖延现象出现。

六、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刘祖雄先生、史文明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湖北路桥进一步开拓湖北市场,有利于增加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提高公司生产经营水平和综合实力。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公允,工程计量和实际支付等合同条款均遵循市场化操作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拟与关联方当阳经开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就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由湖北路桥作为承包人,负责PPP项目包中15个子项目的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任务。湖北路桥承接部分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定价标准由前期招标流程确定,项目建安费优于市场行情。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2)该项目工程计量和实际支付等合同条款均遵循市场化操作原则,且优于同类一般交易的支付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3)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4)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项目公司签署《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1,196,297,338.65元。提请公司后续根据施工建设进度及施工合同的约定,积极跟踪工程回款情况,保证公司合法利益,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七、过去 12 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联投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对红莲湖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联新产城”)认缴增资19,110万元、对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认缴增资4,900万元。

3、2022年6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签订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增资协议》。2022年7月,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1,572.9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2022年8月,联新产城、联新融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2022年9月5日,公司按持股比例对联新产城实缴3,234万元,联投置业已按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后续公司将在授权范围内,按照联新产城、联新融合的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与联投置业同比例同步履行实缴义务。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5月27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

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6月24日完成了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的工商变更,变更后公司持有其95.03%的股权、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7%的股权,法定代表人为赵清华。

具体详见2022年4月30日、6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4、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厂房及配套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中国光谷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项目下约109,778.17㎡厂房及配套用房所有权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湖北省住房保障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作价约为人民币562,940,800元。

2022年9月,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与保障房公司签署了《资产购置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7月2日、8月2日、9月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5、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东新云智等10家公司100%股权及债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1)与关联方联新产城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产城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云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移智产业园发展有限

公司、鄂州东新链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750万元;(2)与关联方联新融合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融合所持有的鄂州东新物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联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集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数智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4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760万元;(3)与关联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云数”)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受让联新云数所持有的鄂州东新信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芯智发展有限公司、鄂州东新电智发展有限公司3家公司100%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债权,交易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890万元。上述10家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合计5,002.17万元,股东借款债权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400万元,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40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8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各自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湖北路桥本次增资45,900万元,增资完成后,湖北路桥出资51,000万元,占市政公司51%股权。

湖北路桥在授权范围内完成了对湖北省路桥集团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增资,标的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关联方当阳市鑫泉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项目公司,负责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PPP开发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工作。项目资本金总计37,331.35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25,00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出资16,799.11万元(含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1,250万元,占项目公司4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受让从国开基金回购的加速器公司3000万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待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回购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00万股权后,公司以人民币3000万元受让该部分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1.75%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10月19日、2023年2月1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9、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黄冈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东湖高新黄冈智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并设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土地竞买及后续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公司出资5,600万元,占合资公司70%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9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调增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再次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36,836.69万元,本次调整前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314,710.46万元,调整后公司同关联人发生关联金额预计不超过351,547.15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湖北联投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光谷东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域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342,81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249,810万元。

具体详见2022年12月14日、12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子公司拟计划为购房客户办理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工程总承包(EPC)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与关联方项目公司签署《十堰市中央商务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207,380万元,其中湖北路桥承接项目总金额为人民币82,818.60万元,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单项合同。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2023年4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审议。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资料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2年的工作中,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点,独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决策及相关会议,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金明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退休)。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武昌经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华,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出站人员,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2020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兼任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副秘书长,湖北省财务共享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会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管理会计与绩效研究所所长。

熊新华,中共党员,硕士。2022年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华中科技大学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京汉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兴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未发生任何妨碍我们做出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在2022年度任职期间,我们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忠实尽责。

(一) 报告期内出席各类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2022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缺席次数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金明伟990705
王华990706
熊新华220202
鲁再平(离任)740331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1次,年度报告审计沟通见面会3次,我们均出席相应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表决情况

我们参加公司会议之前,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会议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详细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情况,为相关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涉及关联交易、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均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向董事会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为公司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各项审议事项投出同意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三)年报期间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在年报期间参与年报专项沟通会3次:

(1)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听取了公司财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计划、与年审会计师在现场年报审计工作前进行年报预沟通的交

流;

(2)在年审会计师结束现场工作并初步确定结论前再次进行了沟通,询问年审会计师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是否能如期完成工作;

(3)听取审计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对年度报告发表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与我们保持了定期的沟通,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媒体、网络报道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在召开各项会议前均能按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为我们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配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计、审议和披露,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及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公允性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独立判断,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过程中,提醒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关联资金往来。

(2)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正、公平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履行决策程序,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该等议案符合公司发展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我们对“2017年1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2019年9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2020年5月募集配套资金”、“2021年4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三次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通过考核执行,薪酬管理制度的制订、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聘任程序;对撤换独立董事、补选独立董事进行了审核监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的选举、聘任及薪酬考核均符合实际情况,相关议案均经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应该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6、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仍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我们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分别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7、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167,079,057.81元(含税)。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中,公司、控股股东及交易对方所作的承诺持续有效并正在履行,其他承诺也正常履行,2022年度,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9、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披露工作;完成了公司各类带编号的临时公告124项。

我们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相关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特点,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与优化工作,并取得事务所出具的结论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及内控委员会恪尽职守,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未发行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具有制度、人员、外部监督等各方面的保障,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11、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部控制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4次,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1次。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通过各种方式主动调查和认真分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并依据我们

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独立地位,充分发挥各自专长,独立、客观、谨慎、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问询,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等日常工作情况。同时,我们也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了解资本市场违规案例,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报告期内,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时,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23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积极参与,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权利和义务,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加强现场工作,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持续稳定的发展,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金明伟、王华、熊新华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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