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5月18日,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系统信息提示,公司通过登记公司系统数据查询,发现公司第二大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票有新增轮候冻结情形,公司未收到股东方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相关告知函件。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股东所持股份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冻结股数(股) | 冻结日期(年/月/日) | 解冻日期(年/月/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占所持股份比例(%) |
1 | 中萃公司 | 否 | 37,987 | 2021/12/27 | 2024/12/24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0.14 |
2 | 12,000,000 | 2022/01/05 | 2025/01/04 |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44.48 | ||
3 | 1,080,000 | 2022/03/09 | 2025/03/08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4.00 | ||
4 | 1,730,000 | 2022/03/09 | 2025/03/08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6.41 | ||
5 | 12,130,000 | 2022/03/30 | 2025/03/29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44.96 |
2.股东所持股份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 股数 (股) | 轮候冻结日期(年/月/日) | 轮候冻结期限(月) | 轮候机关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冻结深 度说明 |
1 | 2,400,000 | 2022/3/30 | 36 |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 8.90 | 原股+红股+红利 |
2 | 中萃公司 | 否 | 9,700,000 | 2022/3/30 | 36 |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 35.96 | 原股+红股+红利 |
3 | 283,303 | 2023/5/08 | 36 |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 | 1.05 | 原股+红股+红利 |
本次新增轮候冻结情形为上述表格序号第3笔。
3.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425,226,000股,中萃公司系公司第二大股东。中萃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977,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4%;其中累计26,977,987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6.34%;累计发生3笔轮候冻结,累计12,383,303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5.90%,占公司总股本的2.91%。中萃公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历次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公司已进行披露,详情请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022-13、2022-19、2022-31、2022-43、2023-09)。
二、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中萃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相关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