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
2.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郑晓蓉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9,511,8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14,694,422股的33.642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15,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1%。
(2)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股份数合计为63,27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72%。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76,241,1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849%。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1,215,4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1%。
(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关联股东郑晓蓉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61,505,431股)、谭东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47,629,080股)、深圳市科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18,396,614股)、珠海横琴科翔富鸿电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9,000,000股)、郑海涛先生(持有表决权股份935, 719股)、刘栋
女士(持有表决权股份207,935股)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总股数为137,674,779股。
表决情况:同意1,716,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4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5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6,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9,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473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9,391,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4%;反对12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4,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0616%;反对12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3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39,396,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99,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4730%;反对1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2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张婷婷、李翼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