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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纵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7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7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09:15-09:25,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0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0日(星期三)。

(七)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嘉华大厦D座1211(公司第一会议室)。

(八)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经理韦强先生

(九)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8人,代表股份数228,248,9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915%。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33人,代表股份数46,279,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0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数为224,872,9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76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数42,902,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2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人,代表股份数3,37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49%。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8人,代表股份数3,376,0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49%。

4、公司的董事及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通过现场书面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8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8%;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40%;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1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04%;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12%;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9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61%;反对股数9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37%;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20,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20%;反对股数9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897%;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8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8%;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40%;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1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04%;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12%;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8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8%;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40%;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1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04%;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12%;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8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8%;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40%;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1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04%;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12%;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89,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58%;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40%;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19,4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04%;反对股数96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912%;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7,190,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5361%;反对股数9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237%;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402%。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5,220,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7.7120%;反对股数96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897%;弃权股数91,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983%。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对本议案进行表决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份总数228,248,989股,同意股数226,756,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3462%;反对股数1,4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6532%;弃权股数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数44,786,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7757%;反对股数1,49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218%;弃权股数1,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26%。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见证律师姓名:田璧、孟庆慧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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