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5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5月11日以书面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董事长徐士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兰瑞学、刘剑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兰瑞学、刘剑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