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港集团”)通知。为盘活存量资产,满足资金需求,广州港集团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广州港集团持有公司股票5,703,112,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9%。广州港集团拟以其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期限内,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投资者有权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本公司股票。
广州港集团本次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尚需获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及监管部门同意,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监管部门同意后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广州港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