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2020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7月29日召开的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9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86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1,18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0]100Z0070号”验资报告,对发行事项进行了验资。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经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9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16年8月3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该制度经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1年12月3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按照要求将募集资金全部缴存于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同时公司已与主办券商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在三方共同监管下按照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使用情况 |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 | 632245111 | 使用完毕 |
北京凯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门头沟支行 | 632242531 | 使用完毕 |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并于2023年5月15日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北京凯德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7日